开封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增加检测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开封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增加检测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开封市中心医院拟对核医学科增加检测设备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核医学科增加检测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KFZXYY-********-S-049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未满一年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在省内需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磋商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荧光免疫分析仪1台、酶标分析仪1台、生化分析仪1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五、控制价: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8000元、荧光免疫分析仪9000元、酶标分析仪9000元、生化分析仪9000元、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8000元;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院采供招标办(电话:****-********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磋商地点:十号楼(医技楼)二楼会议室

十、如有疑问,请于咨询截止日期前(2021年10月13日)书面提出。

开封市中心医院

2021年10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核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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