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委会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施工[SZ20210901625]的招标公告

【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委会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施工[SZ20210901625]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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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失镇常周居委会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失镇常周居委会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已由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河政招发〔202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民委员会,现委托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委会

(2)规模:新建五条道路,均为C30混凝土道路,厚度15公分。其中,3.5米宽道路两条,约290米;3米宽道路三条,约480米,工程投资约33.5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河失镇常周居委会一事一议项目道路工程施工内容。

2.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拨付省补资金部分,余款在2023年春节前结清(余款分两年支付,2022年春节前支付余款部分的50%,剩余工程款于2023年春节前结清,无息)

2.4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2.5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42588ad86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以下资料至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泰兴市中兴大道168号永大怡景园物业楼二楼)报名:

4.1.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以上复印件需盖公章);

4.1.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盖公章)。

4.2招标资料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本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泰住建【2017】64 号)。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民委员会

地址:泰兴市河失镇常周居常庄3组

联系人:冯国泉

电话:151*****123

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中兴大道168号永大怡景园物业楼二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682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邮箱: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 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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