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随州市城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项目-环卫车辆及设施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随州市城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项目-环卫车辆及设施采购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城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项目-环卫车辆及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1】0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1】XM2286号
3、项目名称:随州市城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项目-环卫车辆及设施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1(万元)
6、最高限价:261(万元)
7、采购需求:
车厢可卸式勾臂垃圾车1台(双桥)、小型勾臂式垃圾车16台、5-6m3侧装式挂桶压缩垃圾车1台、7座面包车2台、2.5-3m3不锈钢垃圾箱20个、2.5-3m3碳钢垃圾箱30个。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对所投主要产品品牌、获取途径等作出相应声明及承诺;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7)投标人所投车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货物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24小时全程服务,出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再次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3、方式:
由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和健康码配戴口罩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格要求中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文件中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地址:随州市汉东路3号
联系方式:177*****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秋菊
电话:****-*******
标签: 设施 环卫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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