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7 17:03 发布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林甸县交通局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2021-CG-086

2.项目名称: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7.24万元。

5.最高限价:67.24万元。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6.采购需求: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20.477km。为利用现有旧路改扩建段落。路线起点位于林甸县北出口(省道建新公路 K0+000 处),沿既有旧路布线,经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终点于省道建新公路 K20+476.618 处,即林甸与富裕交界处。主要控制点:林甸镇、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

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土地预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办理本项目土地手续所需的现场勘查、勘测定界、资料的调查搜集、整理,编制组件及报批工作,并取得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2)与土地预审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7.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预审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并取得批复。

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评审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4)供应商需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入库截图, 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日8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地点:供应商指定邮箱

3、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取采购文件信息登记表》、采购文件缴费凭证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邮箱:guangye345@sina.com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上传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自行查阅并下载。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 李芳

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庆龙凤支行

账号:****************895

注:本公告附件内容包含“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自行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付款时请在备注处注明单位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登记表及付款凭证发送至guangye345@sina.com邮箱中,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文件费用,或规定时间内【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日8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未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1年10月18日13时00分-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

提交方式:本项目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具体递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09号楼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采购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供应商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2.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庆-林甸)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供应商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且已为各供应商知悉,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林甸县长盛街

联 系 人:张中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中华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审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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