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监理
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监理
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监理 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631.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监理
1.2项目编号:XJHW(2021)013号
1.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1.4招标内容:
石河子开发区2021年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1.5招标规模及概况:
1.5.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纬八路(经七路一经三路);纬六路(经七路一经三路);外环路(经三路一经二路);
1.5.2工程规模:纬八路(经七路一经三路)排水改造d800约1714米;纬六路(经七路一经三路)排水改造d800约1990米;外环路(经三路一经二路)排水改造d800约1200米。主要内容为检查井及管道清淤,管道 CCTV 检测,排水检查井井壁、井室化学注浆及化学封堵,管道不锈钢快速锁安装,管道接口喷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信息登记;
2.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在投标单位注册;
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平台可查询。
2.4、其他要求:
2.4.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4.2信誉要求:近3年所监理的工程在施工期间无延误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提供公告之日起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0至2021年09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30至19:00(北京时间)。
3.2获取地点: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5楼501)
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请携带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是法人的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5楼50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均须递交一式三份)。
3.4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5楼529室
4.4递交方式: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4.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是需携带现场查验的证件不齐全(其中法人委托书、保证金收据、身份证明证件均为原件,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4.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21号
联 系 人:冯涛
联系方式:181*****3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大学科技园果蔬大厦B座五楼501室
联系人:赵安然
联系电话:18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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