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如意大厦A座)11层1号楼1101整体招租(年租金(含物业费)1156467元,租期1年)交易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如意大厦A座)11层1号楼1101整体招租(年租金(含物业费)1156467元,租期1年)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如意大厦A座)11层1号楼1101整体招租(年租金(含物业费)*******元,租期1年)项目编号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2021/10/8挂牌截止日期2021/10/2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如意大厦A座)11层1号楼1101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房产招租所在层数11层
租赁面积约(㎡)1523.27㎡租赁期限(年)1年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年付)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元)96372元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该标的坐落于呼和浩特腾飞路南路东侧,紧邻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内蒙古政府、呼市政府。交通较便利,有102路、72路、53路、109路、3路、97路、101、205路等公交线路。周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毗邻如意河、如意广场,营商环境良好,可满足商业办公、酒店经营、教育培训等活动。
其他情况年租金含物业费(租赁费与物业费需要分开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租赁费为1.58元/㎡/天、物业费为0.5元/㎡/天)
评估情况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内蒙古淖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13QU9P7K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腾飞南路如意大厦A座1617室
法定代表人:王贵钦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内蒙古淖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勘验在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段女士131*****222

2、本次出租房产是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内蒙古农牧业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大厦1号楼(如意大厦A座)(以下简称“大厦”)11层,租赁面积约1523.27平方米。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勘验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租赁价格。租赁费底价为2.08元/㎡/天(含物业费),租赁费与物业费需要分开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地上停车位由物业工作人员录入承租方相关工作人员车牌号后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由出租方按承租方租赁面积比例预留分配并向承租方收取费用,收费金额另行约定。

3、本次出租房产非毛坯房,无装修期。租赁期内含装修期,装修期不得超过45天且不可影响大厦内其他业主正常办公。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不动产部分归属于出租方,动产部分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前搬运完毕,否则视为承租方遗弃物。

4、本次房产租赁,禁止经营保险及从事危险、违法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相关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最终承租方负责。

5、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且最终承租方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承租方交纳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公告披露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无须上传报名资料,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交易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在收到承租方交纳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租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承租方交纳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的房产,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押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条例、合作期内未按要求进行经营、对外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未按合同要求经营至合作期满等,出租方有权即时终止合作,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需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结构及其它现有基础设施,如需改变内部结构或设置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无法移动的添附物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房屋的装修要求:承租方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时,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须出具装修效果图,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因改造结构造成原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租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0、税费及其它费用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等相关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供暖费、网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租赁面积据实承担(由出租方代收)

11、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1/10/8至2021/10/20
报名手续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231300元

保证内容:

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其保证金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
(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0月08日00:00
至2021年10月21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8.330000%
附件下载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杨经理:185*****930
技术支持艾经理:185*****993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标签: 物业费 租金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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