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船调公园及龙船调公园还建房设计BT招标公告

龙船调公园及龙船调公园还建房设计BT招标公告

利川市龙船调公园及龙船调公园还建房设计招标BT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龙船调公园及龙船调公园还建房设计招标BT项目已由利发改投资﹝201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及招商引资,招标代理公司为: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具体位置:都亭街道办事处榨木社区;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91808平方米;

2.1.3设计周期:75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利川市龙船调公园及龙船调公园还建房项目工程施工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2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外省、外地市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资料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

申请人超过七家的采用有限数量制,少于七家(含七家)的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发售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大桥路70号(惠馨园3栋2003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滨江北路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 系电 话:153*****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大桥路70号惠馨园小区三栋200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134*****116

中心报名联系人:于女士 156*****588

电话(传真): 0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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