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招标公告
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招标公告
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项目招租公告
我公司受安陆市殡葬管理所的委托,对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权通过公开方式招租,确定承租单位(或个人),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权。
二、基本情况:
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位于安陆市殡葬管理所院内,主要为丧户承办丧事悼念、守灵祭祀、议事等提供餐饮、住宿、购物(可设超市)等一条龙服务。餐饮、住宿设施齐全,承租单位(或个人)只需自行购买厨房用品和其他设施(如设超市需自行购买货架等)自行购买的用品和设施所有发生费用由中标承租单位(或个人)自理。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提供的设施承租方可无偿使用,使用损坏赔偿在承租合同中约定。
三、承租单位(或个人)报名要求:
1、单位报名要求: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以上证照的复印件报名。
2、个人报名要求:凭个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以上证照的复印件报名。暂没有上述证照的个人可向安陆市殡葬管理所缴纳叁万元(30000.00元)保证金,由安陆市殡葬管理所出具证明也可报名,如中标办理完证照退还保证金(无息),如未中标开标当天退还保证金(无息)。
3、报名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承办丧事的餐饮、住宿、购物等一条龙服务的特点、习俗等。
4、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理念、职业道德,同时要具备灵活的经营头脑。
5、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在用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经营期限及起点租金:
1、悼念厅综合大楼第一轮承包期限为贰年,第一轮期满后第二轮重新招租。第一轮中标人也可参与第二轮招租,如中标按第二轮中标价续签合同,如未中标自动退出,自置设施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带走,也可自行转让给第二轮中标人(价格自行协商)。
2、起点租金壹拾万元(10万元),一旦中标一次性缴纳中标租金金额。
3、中标租金不含中标人自身的经营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处理等费用及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等。
五、竟租承诺书:
竟租承诺书是参加竟租报价的必要条件。
六、竟租办法:
1、单位或个人凭竟租承诺书(附件附后)参加竟租。
2、竟租采取二轮报价的方式进行。
3、单位或个人参加竟租时:单位必须带委托书、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个人必须带私章和身份证。
4、竟租报价前现场核验合格通知书、委托书(单位)身份证。
5、本次竟租的起点租金壹拾万元(10万元),第一轮竟租报价低于起点租金直接淘汰。并当场公布第一轮竟租报价。
6、第一轮报价完成后接着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低于自身第一轮报价的直接淘汰,并当场公布第二轮竟租报价。
7、第一轮竟租报价和第二轮竟租报价均要现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8、每轮竟租报价加价最低起点为壹仟元。没有按最低起点壹仟元报价的为无效报价,视为弃权。
9、第二轮竟租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10、竟租承诺书在发放合格通知书时一起发放,竟租单位和个人必须签字盖章(公章或私章)认可本竟租办法。
11、竟租单位和个人在竟租报价前可自行勘察现场情况。
12、竟租单位和个人一旦中标严格按有关物价收费文件收费,竟租报价要慎重考虑该因素。
七: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 201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管处院内二楼西)
联 系 人:彭先波
电 话:158*****861
招 租 人:安陆市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程增菊
电 话:****-*******
八、竟租时间和地点:
1、竟租签到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上午9:30(北京时间)以后达到视为自动放弃。
2、竟租地点:安陆市民政局会议室(民政局五楼)
3、竟租时间:2013年12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招 租 人:安陆市殡葬管理所
招租代理: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竟租承诺书
安陆市殡葬管理所:
我单位(或个人)参加了贵单位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权的竟租,特郑重承诺如下:
1、同意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项目招租公告第六款的竟租办法和公告的所有内容。
2、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保证以最热情的接待,最优质的服务,最合理的价格(不高于物价收费文件的价格)经营。
3、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第一轮经营期满,积极参入第二轮竟租,如未中标按安陆市殡葬管理所悼念厅综合大楼经营项目招租公告第四款第1条的规定自觉退出。
4、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一次性缴纳中标租金金额。
5、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不转租,如有转租行为发生贵单位可以没收中标租金金额。
6、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不转租但也不经营时,贵单位也可以没收中标租金金额。
7、如我单位(或个人)中标向贵单位缴纳贰万元的贵单位提供房屋和设施设备的押金,第一年无损坏退换壹万元,第二年无损坏退换壹万元,如有损坏从押金中照价扣除,不够扣除时另行在合同中约定处理办法。
特此承诺!
单位(或个人):(签字和盖章)
法人代表:(仅限单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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