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省第三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相关品种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做好省第三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相关品种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做好省第三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相关品种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省第三轮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第一采购周期将于2021年9月30日执行期满。现将第二采购周期协议签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约定采购周期

(一)初次置换人工膝关节:国家集采结果执行后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过渡期间,按我省带量采购相关要求执行。

(二)人工硬脑(脊)膜、疝修补材料: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采购数量约定原则

医疗机构采购相关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周期约定总量原则上不少于第一周期省平台采购总量70%。第一周期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第二周期约定量不应少于第一周期约定采购量。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约定采购量。省平台根据医疗机构上一周期采购数据,自动生成约定预采购量,经医疗机构核对确认,地市医保部门审核提交后,确定本采购周期约定采购量。

(二)时间安排。2021年10月8日12时至10月11日17时,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确定;10月11日18时至10月13日18时,完成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协议签订。(采购量确认与协议签订期间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采购)

(三)操作路径。根据时间安排,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按时登陆省平台—耗材交易结算—省级联盟采购管理—第三轮联盟采购协议第二周期,进行相关操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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