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消解装置招标公告

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消解装置招标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自动消解装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消解装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2013A233-2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20日 15: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08: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合同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处。
时间: 2014年01月10日 09:30
地址: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永川区采购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信息部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3A233-2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消解装置采购 采购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 ……………………………………………5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9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2第五部分: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的全自动消解装置(货物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采购预算(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 全自动消解装置350000.00 3500.00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费用:(1)标书费:(人民币):300.00元/份(刷银联借记卡)。(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刷银联卡)。(3)缴纳时间: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递交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4)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处POS机上刷卡缴纳,标书费售后不退。非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且无质疑后不计息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行为无效。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下载招标文件。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处。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6、开标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 。7、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 五、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 管先生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二)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030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申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的采购。1.2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6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1.7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2.定义2.1“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本招标文件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2.2“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合格的设备。2.4“服务”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必要的、类似的服务等。2.5“日”为日历日。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2)投标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4)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B、投标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的;C、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D、采用虚假手段参与投标的;E、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4.投标供应商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按规定缴纳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完全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能力的供应商。4.2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内。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系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为主要内容的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由下述各部分组成:(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第四部分:合同格式;(5)第五部分: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6.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投标。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无论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均认为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已不存在异疑并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项目所存在的各种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指定位置提出质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质疑,未按要求提出的,将不予受理。交易中心对所质疑事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含)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指定位置统一进行答复,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下载,投标供应商未及时上网下载相关资料或采信其他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含)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指定位置统一发布,是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法律约束力。8.招标文件的延期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指定位置统一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客观真实。9.2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方案,投多个方案或多个投标价格的将作为无效投标。9.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1.证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包括:(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五部分)(2)基本资格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B、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和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C、诚信声明(格式详见第五部分);D、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则提供。格式详见第五部分)以上为资格证明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参加采购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提供其他身份证明的,其投标无效。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如不能出示原件或所出示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其投标无效。12.报价文件12.1报价范围:项目报价采用人民币综合报价,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包括招标货物、安装、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检定等所有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12.2报价文件内容包括:(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五部分)(2)“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五部分)(3)“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五部分)(4)“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第五部分)12.3投标货币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项目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交证明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书面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五部分);(2)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3)详细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4)“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五部分);(5)“商务要求差异表”(格式详见第五部分);(6)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格式详见第五部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体系、技术培训的详细方案、反应能力、备品备件等)13.2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细则和标准”制作相应技术文件。13.3投标供应商的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技术支持资料,技术参数差异表中的符合性表述必须要与技术支持资料相符合。13.4纳入评分项目的证明材料而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的,应是投标供应商风险。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14.投标文件的制作及规定14.1投标供应商提交一套资格证明文件。14.2投标供应商提交一套报价文件。14.3投标供应商提交两套技术文件,两套不得有差异。技术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4.4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均应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装订。14.5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任何修改、涂改。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供应商将一套资格证明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15.2投标供应商将一套报价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15.3投标供应商将两套技术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15.4投标供应商必须并且只能注明以下内容并打印后贴到相应密封袋上:(1)文件名称(指此密封袋内所装的文件类型。如为资格证明文件,则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以此类推)(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开启(5)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地址15.5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5.6投标文件所有部分须同时递交交易中心,并不得混装。如果未按上述第14.1-15.6款中的规定制作、密封、标记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6.1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规定地点。16.2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7.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补充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18.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9.开标19.1交易中心将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由交易中心主持,采购单位代表、投标供应商和相关单位参加。19.2交易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案。整个采购活动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19.3开标程序(1)主持人对参加开标活动人员进行介绍;(2)主持人对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点名确认,并对其投标资格进行核实;(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宣读“投标供应商须知”;(4)监督人员、采购单位代表验证投标供应商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5)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6)经确认密封情况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资格证明文件,监督人员、采购单位代表现场验证参加投标供应商身份有效性。未通过身份有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为无效投标。通过身份有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7)主持人当众拆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总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行为无效,不再拆封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8)主持人当众拆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9)主持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宣布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19.4开启投标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投标文件制作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记录投标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然后将开标记录和所有开启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阶段。20.评标委员会20.1交易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织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3名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和解释;  (3)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单位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交易中心、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需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21.评标程序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缴纳情况、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1.4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1)未按要求交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到开标现场或不能证明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4)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投标限价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标记、签署、盖章、递交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所投项目超出投标供应商营业范围的;(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9)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供应商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10)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1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2.评标原则及方法22.1招标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评估都采取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3评标依据: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24.评分细则和标准评标分值设置:总分110分,其中经济标(投标报价)40分,技术标50分,商务标10分,政策性加分10分。24.1 经济标评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4024.2技术标评分(50分)24.2.1带★号标志为必备重要参数,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24.2.2非★参数评分(50分)24.2.2.1非★号参数为基本参数,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货物技术非★号参数要求得基本分50分,如非★号技术参数有1项不满足,则扣2分,2项不满足扣4分,以此类推,5项(含)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分为0分。24.3商务分(10分)24.3.1质保期(0—4分)即:质保期一年2分;质保期二年3分;质保期三年4分;24.3.2备件库及维修人员情况(0—2分)24.3.3售后服务承诺(0—2分)24.3.4技术培训:到操作人员熟练为止(0—2分)24.4政策性加分(0-10分)24.4.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4.4.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1分;24.4.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24.4.4、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24.5.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24.5.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4.5.2、关于小微企业:24.5.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4.5.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4.5.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5.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4.5.2.2具体加分说明:24.5.2.2.1投标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企业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24.5.2.2.2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中与小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分、与微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5分。2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5.1本项目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定标准则26.1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6.2中标供应商变更26.2.1第一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查审核后,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位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26.2.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交易中心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27.1评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公示3个工作日。如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易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交易中心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八.签订合同28.1合同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28.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即为合同总价。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合同价进行更改。28.4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送交易中心监章。28.5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8.6如中标供应商改变中标项目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中标状态,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相关处理。九、废标条款29.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保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十一、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类别)单位数量注1全自动消解装置台1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主机要求1.1 工作温度:15-35℃,湿度10-80%.1.2 采用模块化设计,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只需更换相应的转子和消解管就可以满足微波消解、微波萃取、浓缩赶酸等应用。内置智能处理器,包含大于600种EPA、ASTM、及中国国标(GB/T26814-2011)标准方法等经验证的方法库,自动保留10 小时内的工作记录,具有即时通信功能,可以将数据以PDF或电子表格格式传输到LIMS或单独的实验室电脑中。1.3二维双磁控管,安装微波功率≥1700W,输出功率≥1500W ,双磁控管使得微波更为均匀的辐射到样品管上,使得每个反应罐内消解效果一致,实验的重现性是最好的,仅需要很少的功率就能达到最好的消解效果。1.4 大容量微波炉腔,表面镀多层PTFE涂层,体积大于60L,内置高效空气冷却系统,流速4级可调,换气量≥300m3/小时。1.5主机材质不锈钢,带互锁装置的抗冲击安全门,具有磁力重新密闭功能;磁控管核心智能温度感应,自动防止微波过载。转子和消解管★2.1 消解管内管体积不小于100mL,每批次可同时处理≥16个样品,油品称样量不低于0.5克,消解奶粉等高脂肪食品无需预处理。2.2 消解管内管材质:PTFE-TFM复合材料,压力套管材质:陶瓷,最高耐压≥140bar(2000psi),最高耐温≥310?C。★2.3消解管采用全密封设计,消解过程中无元素损失,带有放气螺栓,可以在打开反应管前放气排压,保障实验人员的身体安全,通用参比管设计,无需专门的反应管用于传感器安装。2.4消解转子带安全防护罩,反应完成后,可直接在炉腔内对密闭转子中的消解管进行排酸雾操作。控制系统3.1中文界面,主机一体式大屏幕液晶显示,可在主机上实时显示温度、压力、时间、功率、步骤等参数并显示实时反应参数曲线。★3.2 双红外温度传感器从底部测定反应管内管的温度,并在主机显示屏上同时显示每个反应管相应温度及曲线。测量温度范围:0—300?C,精度:±1°C。★3.3升压速率控制系统: 除具有全管压力监控系统外,还必须配备无线压力传感器,对消解管内的压力进行实时测量,压力测量范围0---80 bar,精度 ± 0.1 bar;并能对压力升高速度进行主动性控制,压力控制速度范围:0.1—0.8 bar/秒。★3.4 无线式压力传感器设计,数据发送和控制信息接收采用红外LED方式,主机和转子之间不得有连线,保证反应转子的360度自由旋转,腔体内不得有插头。3.5内置温度自动校正程序,可连接温度校正附件自动进行温度传感器校正。4.配置要求:4.1微波消解主机(含全罐压力监测系统) 1台 4.2红外温度传感器 2个4.3≥16位高压转子1套4.4100ml全套反应罐 1套(≥16个/套)4.5升压速率控制系统 1套4.6防爆保护外罩套 1套4.7无线压力传感器 1个4.8除原配消解罐外,增配1套100ml内管 1套4.9配套赶酸器1个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四、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实施(交货)地点实施(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4、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安装、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检定等所有费用。(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5、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存在假冒、侵权、盗版情形之一的,经采购单位调查核实后报财政局对其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在我区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六)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4小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七)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八)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0%,剩余10%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九)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十一)其他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安装、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等所有费用。(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需方对供方货物不符负合同要求的可以在规定交货或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并赔偿需方相应损失。(2)申请仲裁或诉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二)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三)预付款相关规定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五、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四份, 四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 五 部 分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格式2:诚信声明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申明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自觉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格式3: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自觉接受相关处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4: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营业执照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月 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岁单位: 部门: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投标供应商:(盖章)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6: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格式7:投标函投 标 函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根据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货物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们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我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2.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3.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5. 如我方存在投标供应商须知3条(4)款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格式8: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单位:元投标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格式9: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总价金额(小写):总价金额(大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格式10:技术文件封面技术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格式11: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请按所报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第二条货物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规格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格式12:商务要求差异表商务要求差异表请按所报项目的商务响应条款,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 “第三条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认真填写该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商务要求投标项目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格式13: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3)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4)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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