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我司所承接的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采购,现该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我司拟组织公开招标,并以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该工程中标人。具体招标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采购
2.工程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3.预估金额:约人民币425.53万元。
二、采购内容: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沥青混凝土采购。
三、交货时间:
暂定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供货,于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按批次送达,投标人需在招标人项目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招标人项目部指定地点。招标人项目部有权改变交货日期,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沥青摊铺工作随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安排)。
四、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2.投标人需提供沥青混凝土原材料相关检测报告、配合比检测报告及成品检测报告,摊铺完成后按有关规范要求提供标准试验段等相关数据。
3.提供的沥青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规范及应符合GB/T 15180-2010《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GB/T 26528-2011《防水用弹性体(SBS)改性沥青》、《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质量要求或优于此标准。
4.提供的沥青混凝土砂料严禁使用海砂或者海洗砂。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七、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伍仟叁佰元整(¥*******.00)。
投标人承诺的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投标报价税率,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九、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5)投标人自有或股东持有3000型及以上沥青拌合站设备,并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设备发票原件备查)。
(6)投标人自有或股东持有全套摊铺设备一套及以上(应包括沥青摊铺机、轮胎压路机、钢轮压路机、洒水车),并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设备发票原件备查)。
(7)按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书,其报价和交货时间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8)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得参加招标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投标活动。
(9)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十、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投标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4室处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
3.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181*****210。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时00分至2021年10月15日1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 )15时30分
3.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20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注明“沥青混凝土采购”。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汇入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恒安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退还:
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招标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中标人、第一、第二候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小林
2.联系方式:181*****210
十五、其他:
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投标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招标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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