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总体规划》4宗用地的规划用途及指标进行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该项目城市设计编制单位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总体规划》4宗用地的规划用途及指标进行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3、项目范围:面积约76.16亩(分别为:55.41亩、0.54亩、15.48亩、4.73亩)。
4、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到相关部门收集详实的基础资料,并组织开展现场调研踏勘,在前期资料分析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对4宗用地进行论证,编制论证报告和方案,经专委会、规委会(市、区)审议并公示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最高限价:18万。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
3、业绩要求:法定规划编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方面的成功案例(附项目主要成果、合同缩印件,获奖或委托方评价情况)。
4、项目组成成员: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人员情况(含职称、专业、从事工作)。
5、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是投报本项目的技术性文件,需含相关规范规定内容、工作方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其他要求: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进行复核(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未提供原件而无法进行复核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本项目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中标标准
1、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方式,要求最高限价下浮不低于2%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二次现场报价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2、中标标准: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单位第二次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
3、其他: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满足条件的不足三家时,该次竞争性谈判作废。
六、谈判保证金
按照规定,本次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10:00时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现场或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将供应商需提供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邮箱:
********@qq.com。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8: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建筑规划事务股。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本次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11:00,地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五楼一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214号
联 系 人:尚女士
联 系 电 话: 0839—
******* 135*****807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