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新型农村社区的招标公告(DFGC202101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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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新型农村社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DFGC******** | 项目名称 |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新型农村社区 | |
标段编号 | DFGC********02; | 标段名称 | 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二期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服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朝荣村二期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荣村二期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 大行审备【2019】7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荣村二期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内容:朝荣村二期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筑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合同估算额:55万元 2.6服务期限要求: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且须经审查合格)。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阶段成果均需通过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挂靠单位参加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3)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投标,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0月29日9 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8.其他 8.1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能够支持常规造价软件运行),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金明 联系电话:182*****088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二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158*****787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开标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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