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路线总长约99公里,其中:主线全长约61公里,老龙潭景区连接线长约6公里,李家庄至泾河源镇辅道长约32公里。项目按一、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60、4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12、8.5)米。项目总投资29.8亿元,计划2014年开工,工期4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评价合同→踏勘现场→委托现状监测→编写报告→组织评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评价;
3、影响分析;
4、公众参与;
5、措施建议;
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管理与监测计划;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向公众公开有关环评信息;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
⑷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⑸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⑹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02
电话:****-*******
联系人:吴金燕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邮编:100029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wuyurong@163.com
联系人:伍玉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七、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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