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20]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2.2 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提供:(1)特殊科室(含感染门诊、急诊外科、急诊内科、放射科、门急诊检验、微创妇科门诊、配液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手术室、手术中心、ICU、NICU、血库、内镜中心、创伤中心、分娩中心、新生儿科等)的装修图纸;(2)相关医疗专项设计图纸及医疗嵌入式设备安装及装修图纸;(3)可移动型设备摆放示意图纸;(4)特殊科室的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排水工程(含医疗废水处理)图纸;(5)特殊科室的气体供应系统(含中心供氧、压缩空气、负压吸引)图纸;(6)特殊科室的医用物流传输系统图纸;(7)病房呼叫系统及床头设备图纸;(8)其他区域的抗尘、抗菌专项装修图纸等。功能需求满足医院医疗专项使用标准,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施工部分:盘龙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1)装修工程:特殊科室(含感染门诊、急诊外科、急诊内科、放射科、门急诊检验、微创妇科门诊、配液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手术室、手术中心、ICU、NICU、血库、内镜中心、创伤中心、分娩中心、新生儿科等)范围线内的天、地、墙面及门、控制室铅防护等装修施工;(2)相关医疗专项及特殊科室医疗嵌入式设备安装及装修、净化彩钢板吊顶及隔墙等施工;(3)通风空调工程:特殊科室范围内的空调机组设备及空调风系统等施工;(4)强电工程:特殊科室照明系统、插座、设备配电箱、电线电缆、空调配电系统等施工;(5)气体供应系统工程:特殊科室涉及到的气体及全自动切换装置、管道、终端、阀门及其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施工;(6)排水工程(含污水处理):特殊科室范围内的嵌入型设备、可移动性设备等的纯水管道、污水管道、实验台、洁具及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工程等施工;(7)特殊科室的医用物流传输系统工程施工;(8)病房呼叫系统及床头设备系统工程施工;(9)中心药房温、湿度控制设施、设备等施工;(10)其他区域的抗尘、抗菌专项装修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 |||
2.3 总投资:54453.67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园博路13号,项目扩建用地毗邻总院,用地位于两条主干路交叉口处,西南侧为穿金路,南侧为园博路。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质量标准: (1)设计成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业主使用及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医院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 (3)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而且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 2.8.2工期: ①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深化成果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出具预算书,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经招标人及业主单位审核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查通过性文件并提供全套合格施工图。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②施工工期: 20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全部内容。 2.8.3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及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2.8.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8.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告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5 其他:3.5.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6)具备医疗器械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及医疗器械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 (7)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材料签署时间)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业绩(需包含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内容)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②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材料签署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业绩(需包含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内容))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项目经理。若类似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可单独视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5.3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材料签署时间)承接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设计业绩(需包含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②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材料签署时间)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业绩(需包含医院手术室净化工程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注:若类似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可单独视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5.4财务要求: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原件扫描件。(2018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5规定要求; (2)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的家数不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8 14:39至2021-10-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2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发布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采用“智能开标”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操作方法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的通知》及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QQ:********98。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不采用现场开标。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拓东路138号拓东大厦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 ||
招标联系人:李海男、李冰永 |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仕焜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070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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