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设备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设备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375N1110B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长沙市暮云镇暮云污水处理厂内
(3)建设规模:4万吨/天
(4)项目包数:共3包(1-3包)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分为3个包(1-3包),其中第1包为厂区非标设备及加氯除臭设备等;第2包为高效沉淀池及转盘过滤池设备;第3包为污泥脱水设备;各包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加氯设备、除臭设备、起重设备及阀门除外的本包内其余所有设备的制造商,即:除加氯设备、除臭设备、起重设备及阀门可由投标人外购之外,本包内其余所有设备均为投标人自身品牌设备。
(3)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3000万元及以上,近3年内(2010年至2012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4)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住建部颁发的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008)。
(5)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有三个日处理量在5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内的:设备总包业绩或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厂区非标设备业绩,且有成功运行经验并获得业主满意度评价(须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9月-2013年11月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投标人必须具有除臭设备、加氯设备、起重设备和蝶阀设备的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10)加氯设备必须为进口品牌设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能提供本包所有设备的代理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获得本包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以及转盘过滤池设备主机;下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有5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4)高效沉淀池主要设备制造商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具有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各3个或3个以上国内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转盘过滤池主要设备制造商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具有3个或3个以上用于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且污水处理规模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设备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转盘过滤池主要设备必须原装进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产地声明文件,且中标后必须随货提供报关单等证明文件。
(7)污泥螺杆泵必须采用进口或合资知名品牌。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第3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能提供本包所有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如为代理商投标,则须获得所投设备(离心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至少2个运行三年及以上用于中国大陆市政行业且污水处理量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在长沙有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点。
(6)离心脱水机必须采用进口品牌设备。
(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2月 20日起至 2014年 1月12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1包: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玖万元整;第3包:人民币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3)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即“暮云污水厂设备第 包”)。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年12月 2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 13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方法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详见各包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二、行政监管
本项目行政监管:长沙市水务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长沙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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