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停车场公司机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镇江市停车场公司机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遴选招标公告

镇江市停车场公司机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遴选已获批准,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停车场公司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停车场公司机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遴选;

2、项目范围及内容:镇江市停车场公司为响应改革转型号召,适应施工业务全面开展

的实际需求,镇江市停车场公司将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公司作为单位工程总承包实施单

位工程时机电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待单项分包工程实施时,镇江市停车场公司将

优先选用本项目中标单位参与分包项目施工。

3、中标人数量:12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作业”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机电工程类劳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如不能反映工程性质,则须提供甲方证明并加盖甲方公章)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在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千禧路111号天源大厦4楼)

3.报名材料:

3.1.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仅接受电汇或网银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镇江市停车场公司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

(3)银行账号:****************9009

4、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中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6、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所投项目名称。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9:30分;

开标地点:江苏九华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镇江市东吴路69号)。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江市停车场公司

2.联系人:王小军联系电话:136*****529

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千禧路111号天源大厦4楼

5.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89*****057

八、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劳务分包 电工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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