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招标公告

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有效期:2021-10-09 至 2021-10-14
撰写单位:

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ZFCG-JZXCSCG-2021-99

项目名称: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170万元

采购需求:建平县2021年9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建平新闻网—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 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 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报名)的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应于2021年10月09日—2021年10月14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 WORD 文档格式发送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发送主题应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及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报名无效。(邮箱: zhaobiao2378@126.com 电话:****-*******)。

2、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平县水务局

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139*****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01幢1单元2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haobiao2378@126.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宁

电 话:****-*******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标签: 管理范围划定 河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