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司法局洛龙区矫正中心装饰工程询价公告

洛龙区司法局洛龙区矫正中心装饰工程询价公告

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洛龙区司法局洛龙区矫正中心装饰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询价项目名称:洛龙区司法局洛龙区矫正中心装饰工程

二、采购编号:LYLW-2021-031。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98030.70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1、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2、服务期:10日历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8、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五、政府采购政策: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七、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8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再领取文件,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A、营业执照,B、信用查询记录,C、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E、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他要求所需的资料。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原件(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询价文件。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3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联系人和电话:尚先生136*****1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8室

联系人和电话:王女士 ****-********

电子邮箱:lylwgczx@126.com

十一、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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