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袋镇马岭村乐养居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常袋镇马岭村乐养居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全域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常袋镇马岭村乐养居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常袋镇马岭村乐养居改造项目;采购编号:HNQY-*******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513269.48元。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主要包括孟津区马岭乐养居幸福院装饰工程及配套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7.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8.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3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信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8.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夏门街32号1幢1002室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
4、现场报名,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他资料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夏门街32号1幢1001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夏门街32号1幢1001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 购 人: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常袋镇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75*****668
十一、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金河路民安北郡小区2期1号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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