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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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900-00824

项目名称: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赋能医院运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7,445,000.00元

最高限价:17,445,000.00元

采购需求:将医院信息平台升级为一体化平台,通过此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国家电子病历评级相关文件,使医院电子病历满足四级及以上水平,项目所建设的内容符合电子病历五级基础(此项目建设内容为五级一期建设)。按照国家《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院管理规范(试行)》标准,统一建设互联网医院,以互联网+医院为基础,实现医院运营管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医院网络安全评级达到国家等保测评2.0三级标准。按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标准,达到智慧服务三级水平。通过此项目的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医联体医共体一体化运营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会诊、网上诊疗、慢病复诊、孕产妇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此项目的建设,使各医院各管理部门能精准对接、完成上级卫健、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管理要求,准确上报国家绩效考核等数据,与医院历史数据无缝对接,方便财务核算统计历年数据。与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号进行双向接口对接,数据互联互通,与阜新市卫生健康平台进行双向接口对接。通过此项目实现医院信息联通上下、打通院内外数据壁垒,实现医疗数据共享,应用专项知识库及辅助诊断系统、病历质控系统等智慧管理手段,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创新发展,通过此项目的建设,让患者用一部手机就能获得快捷、优质、周到的就医服务,持续提升服务体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系统上线,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医院网络安全评级达到国家等保测评2.0三级标准。按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标准,达到智慧服务三级水平。根据国家电子病历评级相关文件,医院电子病历在满足四级水平的基础上,所建设的内容符合电子病历五级基础(此项目建设内容为五级一期建设),通过互联网医院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会诊、网上诊疗、慢病复诊、孕产妇管理等各项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人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相关插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地址:阜新市开发区迎宾大街61号

联系方式:王秋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联系电话:176*****396

传 真:***-********

邮箱地址:zbb@gzxmgl.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33*****181

标签: 运营管理 升级改造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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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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