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城镇粪污处理中心招租公告
濠城镇粪污处理中心招租公告
2020年,濠城镇利用项目资金建设粪污处理中心一座,厂房、设备等投资100余万元,发酵处理设备运营正常,具备入驻条件,现决定公开挂网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理中心概况
粪污处理中心占地面积约3000㎡,粪污处理主要设备为120立方米的好氧发酵罐1个,位于濠城镇街道南侧,董濠路西。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
2、租金:根据项目资金收益管理要求,年租金不低于6万元。
3、竞价取得承租权,价高者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场地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租金交付方式
租金实行年付费方式,签订《场地设备租赁合同》后3日内支付当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交付时间与第一年相同。
五、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六、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10000元作为招租保证金。承租人签订《场地设备租赁合同》后,招租保证金抵扣租金。
2、承租人在签订了《场地设备租赁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10000元不予退还。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处理中心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八、承租条件及要求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损坏物品负责赔偿。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没收保证金。
4、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人工及相关费用支出均由承租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支出费用,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保证出租方辖区内养殖户、改厕户、公厕等产生粪污的处理,否则视为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没收保证金。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10月8日起至10月13日,10月13日下午三点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现场集合竞价确定承租人。
2、地点:固镇县濠城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 杨所长 183*****736
固镇县濠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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