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二医院医疗垃圾储存点、污水处理房及医用氧气房改建(设计)

闽侯县第二医院医疗垃圾储存点、污水处理房及医用氧气房改建(设计)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闽侯县第二医院医疗垃圾储存点、污水处理房及医用氧气房改建(设计)已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以局务会议纪要(202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第二医院(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1、新建60平方医疗垃圾储存点,符合院感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干湿分离彩钢板房;2、新建约30平方砖混结构的污水处理房;3、新门诊综合大楼周边建设60平方彩钢板房作为医用氧气房。(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1、新建60平方医疗垃圾储存点,符合院感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干湿分离彩钢板房;2、新建约30平方砖混结构的污水处理房;3、新门诊综合大楼周边建设60平方彩钢板房作为医用氧气房。(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 发包内容:1、新建60平方医疗垃圾储存点,符合院感规范要求设置标准干湿分离彩钢板房;2、新建约30平方砖混结构的污水处理房;3、新门诊综合大楼周边建设60平方彩钢板房作为医用氧气房。(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500000元;组成:医院自筹;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18000元;组成:最终按结算财审价作为计价标准,设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80%计取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无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各个专业图纸完整,符合相关规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设计(房建)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1年 10月 13日 10点 00分 到 11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 7 天内按照福建省现行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抽取告知书第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按照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0%拨付。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后,进度款拨付至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90%,办妥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并经有权机关结算审核后,进度款拨付至结算审核价97%。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根据《闽侯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 [2018]28号)执行。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无;
7.2 履约担保形式:无;
7.3 履约担保期限: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第二医院(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1号邮编:350112
电子邮箱:********7@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榕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闽侯县第二医院
地址: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1号
联系电话:62082607

标签: 医用氧气 污水处理 医疗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