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必选文件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必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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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巴陕、广巴公司

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4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选办法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72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81

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82

第一章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列入巴南、巴陕、广巴三家公司2021年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比选人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委托函见附件)且本次公开比选相关工作由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共同配合并监督,评标结果以巴南公司官网http://www.scbngs.com/index.aspx公布为准。

2.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的项目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辖3家营运管理公司所经营管理的所有高速公路,共计约392.7公里营运高速公路的桥梁定期检查。其中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约23座;主线桥梁:大桥约457座、中桥约90座,小桥约8座;非主线桥梁:互通匝道桥90座、其他(渡槽、天桥、跨线桥)63座。

2.2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1)比选范围: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QJ1。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主线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大、中、小桥以及非主线桥梁、互通立交匝道桥梁、其他桥梁(跨线桥、渡槽等) 的定期检查及检查报告提交。

(2)中选人在项目公司指定单位的技术支持及标准要求下,对检测合同范围的桥梁进行普查,采用业主指定的“结构树创建软件”逐层次建立标准化构件身份数据与表达桥梁构件层次关系的“结构树”。

(3)桥墩编号标识,对所有桥梁的桥墩编号进行标识,在伸缩缝附近的桥墩及桥梁护栏位置,采用红色油漆对桥墩编号进行标识。

2.3 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签订合同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桥梁定期检查依据及要求

本次桥梁定期检查内容及评定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同时也要遵循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在合同期内出现更新或废止,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比选人将派人全过程监督检查作业,中选人须在项目公司指定单位的桥梁检测数据处理软件对桥梁检查进行记录,提供原始数据记录表等相关过程资料,并编制检查报告。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等级:

A.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B.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桥梁)。

(3)业绩经验:

近 5 年内(2016年8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的桥梁定期或特殊检查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座连续刚构桥。

(4)近一年(2020 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检测能力;

(6)信誉要求:

A.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申请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比选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 级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以比选申请截止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B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2021年10月8日开始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14楼B区1405获取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5.2 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中选结果公告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bngs.com/index.aspx)上自行下载。

5.3 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有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4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

预备会:不召开。

6.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 9:30~11: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14楼B区1405,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启封会,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比选会并签到。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向比选人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或保函形式,现金由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且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一日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相关公告、资料发布媒介见下表:

序号

信息发布阶段

媒体名称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cbngs.com/index.aspx)

1

比选公告

发布

2

补遗书

发布

3

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

9.评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由比选人将评标结果即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bngs.com/index.aspx)*******/filerecv/?%EF%BF%A1%CE%BC">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610000

电话:187*****162

联 系 人:李女士

比选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1 年 月 日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和填写,与《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无抵触且与比选文件其他章节相衔接。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2

比选人

比选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交投大厦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610000

电话:187*****162

传真:

联 系 人:李女士

1.1.3

比选代理机构

/

1.1.4

项目名称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1.1.5

检测地点

见比选公告

1.1.6

检测规模

见比选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比选公告

1.3.1

比选范围

见比选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比选公告

1.3.3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比选人要求。

1.3.4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要求。

1.4.1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比选公告

业绩要求:见比选公告

信誉要求:见比选公告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见附件3

注:上述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接受

1.4.4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已在第1.4.1资格审查信誉要求中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此处不再重复要求。

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誉记录:/

2.1

比选文件的

组成

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第六章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以及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

2.2.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1天前

形式: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时,不提供比选申请人的信息,采用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

3.1.1

比选申请文件的 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比选申请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技术建议书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一、比选申请函

二、报价清单说明

三、检测报价清单

四、检测报价清单及说明的电子文档

3.2.2

比选申请报价

比选申请人第二信封比选申请报价函上开标时公布的比选申请人大写报价,应涵盖比选申请人完成检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

3.2.3

3.2.3

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

本款细化为:

(1)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次检测服务的比选申请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即考虑合同段的工作量、工期、人员和各项检测费用及利润、税金等作为比选申请报价依据。

(2)综合单价中包含桥梁定期检查以及对异常部位的细测或采用其它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比选申请人应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特殊结构桥梁设立二等水准测量点,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检测所需的办公住房、生活设施、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检测单位自备或自购,其折旧费、消耗费、租赁费及维修保养费由比选申请人计入各项检测综合单价中(不包括残值),不再单独报价。检测工作结束后,其产权仍归检测单位所有。

(4)检测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在职检测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规费,该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5)检测单位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不单独报价)

A.公众责任险要求检测单位必须投保,合同段投保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B.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现场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120万,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C.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到达现场使用的装备办理相关保险,缴纳保险费,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6)检测单位为实施本合同检测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其措施实施到位。所需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7)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8)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等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其有关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9)检测单位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检测车辆及运输、管理用车通过相关公路(含本次比选所含营运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由检测单位自行按章缴纳,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10)检测单位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方责任均由检测单位全部承担。

(11)定期检查报告及检测相关资料的评审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12)安全生产费:在检测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产生的费用为:包含承包人为完成合同清单工作内容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生产、防护、措施、管理、公告等必要的,业主明示或暗示的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展的一切与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非竞争性费用),包干使用,且安全生产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13)道路畅通维护费用(人员、设施设备、管理、紧急预案以及临时交通管制,到高速交警、交通执法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包干使用。

(14)采用双方协商的统一桥梁检测数据处理软件,费用为60万元,由中选人支付。

(15)桥梁墩柱标记费为15万,包干使用。

(16)暂列金额为30万(不含水下或其他检测项目)据实计量。

(17)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为46万,包干使用。

(1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比选申请报价为比选人支付给检测单位的唯一依据,检测单位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收受其他任何费用(含加班费)、回扣或佣金。

3.2.4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标段号

最高比选申请限价(万元)

竞争性部分费用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桥梁检测(万元)

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万元)

桥梁墩柱编号标识

(万元)

配套软件及服务(万元)

暂列金额

(万元)

QJ1

900

749

46

15

60

30

最高限价:比选人根据比选合同段的检测内容编制的比选申请控制价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包含竞争性部分费用和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予以否决。

3.2.5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申请人所报的检测费单价不予调整。对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的影响,比选申请人在报价时即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相关报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比选人在比选期间也不接受调价函。

3.3.1

比选申请有效期

自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比选申请保证金

(1)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整。(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形式: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或保函形式,现金由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且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一日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否则,其比选申请保证金视为无效。

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至比选人的指定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仪陇支行

账号:****************436

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回执单或现金转账凭证复印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

3.4.3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本项细化为:

(1)退还时间:确定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在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协议书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最迟应不超过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其他非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

(2)退还方式:退还比选申请担保至比选申请人的基本帐户。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担保,凭比选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退还申请函)、中选通知书(或中选结果通知书)及比选申请人开据的有效收据在比选人处办理退还手续。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及时带上以上有效资料,到比选人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比选申请担保事宜,未能及时办理退还比选申请担保的,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期后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

3.7.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1份。

4.1.2

封套上写明

1.外层封套(内装第一个信封、第二个信封):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

在 2021 年9月25日12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比选申请人名称:

2.内层封套:

(1)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比选申请人名称:

(2)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比选申请人名称: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

第一信封开标地点: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地点:比选人另行通知比选申请人。

6.1.1

评选委员会的组建

评选委员会构成:5人;

评选专家确定方式:比选人选派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

6.3.1

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选办法。

6.3.2

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

3名(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具体推荐原则详见第三章评选办法。

7.5

中选通知书和中选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此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8.1

签订合同

委托人和中选人应在自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

合同协议书按照比选文件所附格式(必要时可作修改),经比选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合同文件的份数视需要由比选人与检测单位协商确定。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比选申请文件和中选通知书将约束双方。

中选人将与合同段对应营运管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协议书,竞争性部分费用按中选价计算,非竞争性部分费用具体金额见下表: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软件费

桥墩标记费

暂列金

交通维护费 及安全生产费

巴南高速

20

5

10

9

巴陕高速

20

5

10

18

广巴高速

20

5

10

19

8.5.1

监督部门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纪检工作部

邮政编码:637000

电话:134*****60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4

放弃中选的处理

(1)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撤销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若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处理;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不予退还其比选申请保证金,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处理;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选人放弃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信用处理。

10.8

特殊检查中的专门检查

特殊检查中的专门检查如:

①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的桥梁;

②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者;

③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④条件许可时,特殊重要的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周期性进


附件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QJ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

A.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B.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桥梁)。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QJ1

近 5 年内(2016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2 个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的桥梁定期或特殊检查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座连续刚构桥。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岗位

人数

最低要求

QJ1

项目负责人

3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须包含桥梁);

(2)担任过1个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的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3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包含桥梁);

(2)从事过1座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特殊结构桥梁(连续刚构桥)的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或荷载试验项目。

注:项目负责人:巴南1名、巴陕1名、广巴1名,严格照此执行。

技术负责人:巴南1名、巴陕1名、广巴1名,严格照此执行。

比选申请人拟投入主要人员应是合同实施阶段实际到场人员,若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按比选申请文件承诺人员到场,比选人将按合同条款课以违约金,比选申请人对此应予以重视。

附件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A.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申请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比选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 级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以比选申请截止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B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比选项目建设规模: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比选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比选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比选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比选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 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 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

(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

1.4.2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比选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比选;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比选文件的要求,填写比选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比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认为己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比选、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的比选代理机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比选申请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比选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1.10 比选申请预备会

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并禁止转让。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比选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比选申请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比选申请文件存在第三章“评选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比选申请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的规定对评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评标价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比选申请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选委员会对评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1.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1.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比选文件作出响应。

2.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选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6)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7)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比选人,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比选人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或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比选文件的澄清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比选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比选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递交比选申请人间的截止时间。

2.2.3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不需要通知比选人。

2.2.4 除非比选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回复比选申请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2.3.2 比选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不需要通知比选申请人。

2.4 比选文件的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

3.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比选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建议书;

(7)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比选申函;

(2)检测报价清单及说明。

(3)检测报价清单及说明的电子文档

比选申请人在评选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

3.2 比选申请报价

3.2.1比选申请人应按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检测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申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比选申请文件“检测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次修改需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

3.2.5 合同执行期间是否调价:不调价。

3.3 比选申请有效期

3.3.1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

3.4 比选申请保证金

3.4.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进行比选申请的,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比选申请保证金应采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1 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具体密封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 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4.1.1项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第一章“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址: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4.2.3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比选申请文件当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4.2.4 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 比选申请文件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比选申请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比选申请文件开启

5.1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比选申请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活动,视为该比选申请人默认比选申请文件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宣布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开启纪律;

(2)公布在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公布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并记录在案;

(6)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开启结束。

5.2.2 在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开启现场,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比选人密封保存。

5.2.3 比选人将按照本章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

(1)宣布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开启纪律;

(2)当众拆开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比选申请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将未通过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8)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开启结束。

5.2.4 在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现场,比选人将按第三章 “评选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比选人发现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比选申请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未在比选申请函上填写比选申请总价;

(2)比选申请报价超出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3)比选申请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比选申请文件开启现场提出,经比选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比选申请文件开启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过程中,若比选人宣读的内容与比选申请文件不符,比选申请人有权在比选申请文件开启现场提出疑问,经比选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比选申请文件。若比选申请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比选申请人己确认比选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不足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开启现场提出,比选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评选

6.1评选小组(评选委员会)

6.1.1评选由比选人自行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2)为比选申请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选活动公正性;

(4)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选的,比选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选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选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选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选。

6.2 评审

6.2.1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选。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

6.2.2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选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选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选候选人排序、名称、比选申请报价.

7.2评选结果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

7.3 确定中选人

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依法确定中选人。

7.5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7.6 中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选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中选价。

7.7履约保证金

此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8 签订合同

7.8.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还应当对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8.4 比选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与监督

8.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比选申请或者与比选人串通进行比选申请,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进行比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8.3 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8.4 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和评选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规定先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附件1启封记录表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比选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启封记录表

启封时间: 年 月日 时 分

序号

比选申请人

密封情况

比选申请人 代表签名

备注
























































注:若比选人发现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当场在启封记录表备注栏中予以记录:

(1) 在第一个信封比选申请函上出现比选申请报价;

(2) 第一个信封封套上标注的项目名称与内装比选申请文件所投项目名称不一致。

(3) 比选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开标记录内容进行调整。

启封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督人: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比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启封记录表

合同段号:启封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

序号

比选申请人

密封情况

比选申请报价(元)

备注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
































































最高限价


启封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督人:

注:比选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封记录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2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项目名称) 比选的评选委员会,对你方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 日时 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电邮至(邮箱地址)。采用传真或电邮方式的,应在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选委员会:(签字)

年月 日


附件3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的评选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附件4-1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名称):

你方于(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中选报价:元。

检测服务期限:年。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本通知书发出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址)与我方签订检测合同。

特此通知。

比选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4-2中选结果通知书

中选结果通知书

(未中选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选人名称)于 (比选申请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确定 (中选人名称)为中选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4-3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比选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 日


第三章评选办法

一、评选办法前附表

《评选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比选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与比选文件与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与本文章正文内容不相抵触。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评选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比选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多个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比选申请人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申请人评标价也相同时,按比选截止日比选申请人的信用等级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也相同时,按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由大到小进行排序;若上诉情况都相同时,则按有利于比选人原则进行排序),评选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2.1

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2.1

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2.2.1

形式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1)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比选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比选申请函(第一个信封)、授权委托书(如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有)及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要求签署的地方,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按照对应人员签署姓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2)比选申请函(第一个信封)、授权委托书(如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有)及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要求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地方均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单位章内容与其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未使用专用印章代替单位章;

(3)比选申请文件中有改动之处均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或扉页)要求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地方均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3.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内容提供了比选申请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内容提供了比选申请保证金;

4.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仅限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情形)

(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对应人员处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次授权委托他人;

(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且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授权委托书上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5)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函的时间应与授权委托书的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后

5.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仅限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形)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且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6.比选申请文件应符合的其它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比选申请报价的内容;

(2)同一比选申请人对同一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

(3)外层封套上标注的所投项目与内装比选申请文件所投项目名称一致;

(4)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2.1

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2.1.2资格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3)比选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4)比选申请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的信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函上载明的质量要求、合同期限、安全目标、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比选申请文件未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权利义务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2.2

初步评审(第二个信封)

2.2.1

2.2.3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1)比选申请函(第二个信封)按比选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比选申请报价;

(2)报价说明与比选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3)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字迹、印章清晰可辨,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下列规定

(1)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要求签署的地方,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在对应人员处签署姓名;

(2)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要求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地方均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3)比选申请文件中有改动之处均加盖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单位章内容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未使用专用印章

3.比选申请报价中的报价比例未超过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4.比选申请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比选申请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报价

6.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份数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7.封套上标注的所投项目名称与内装比选申请文件所投项目名称一致

8.比选申请函及报价清单未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一份比选申请文件应只有一个比选申请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也不得有调价函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90分):

业绩:24分

主要人员:30分

信誉:1分

技术建议书:3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0分):

比选申请报价:10 分

2.2.2

评标 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比选人讲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第二个信封比选申请函中大写金额的比选申请报价;

(2)比选申请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

①未在比选申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比选申请报价超出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③比选申请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④比选申请报价低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85%。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第一次平均;确定有效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若有效比选申请文件≤10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比选申请文件>n×10家时,去掉其中的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n为自然数)

第二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A的评标价(不含已去掉的最低评标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后即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基准价确定场合:

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以外在整个比选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人数量、算术性修正而改变,也不因比选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比选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不因第二个信封评审否决比选申请而改变,也不因比选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评选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比选申请人评选价-评选基准价)|/评选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形如 6.01%,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商务、技术综合评分+报价评分

3.6.1

推荐中选候选人

1.评选小组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的比选申请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个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评选办法第1条规定执行)。

2.评选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5

澄清和说明

(1)比选申请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给予答复,比选申请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若未影响到中选候选人排序,则可不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桥梁定期检测大纲及措施

10分

合理得10~8.5分,较合理8.4~7分,一般6.9~6分。

对桥梁定检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5分

合理得15~13分,较合理12.9~11分,一般10.9~9分。

针对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的工作建议。

10分

合理得10~8.5分,较合理8.4~7分,一般6.9~6分。

2.2.4

(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1)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规定,得基本分12分;

(2)扣除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最低个数后,每独立开展1个国内已运营高速公路的桥梁或桥隧定检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加3分,最高加3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2.2.4

(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比选申请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1.2

(2)如果比选申请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1.0;

注:得分四舍五入计算至小数点后 2 位。当采用 2 位小数造成比选申请人分值相同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评标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2.2.4(4)

业绩

24分

(1)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规定,得基本分 20分;

(2)扣除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最低个数后,比选申请人近 5 年(指 2016年 1 月 1 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每增加1个国内已运营高速公路的桥梁或桥隧定检项目加1分,最高加4分。(若多个项目签订为一个合同,则合同内每个项目都单独计算为一个业绩。)

2.2.4(5)

比选申请人的信誉

1分

(1)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为AA的从业单位得1分;

(2)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从业单位得0.8分;

(3)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从业单位得0.6分;

(4)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从业单位得0分。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选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二、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比选申请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选小组应按照评选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确定中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评分分值构成

(1)业绩: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信誉: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4)技术建议书: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5)比选申请报价: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2 评选基准价计算

评选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3 评选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选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业绩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价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4)信誉评分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选小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选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选小组按本章第 2.2.1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均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比选人将按照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比选申请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选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4.2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报价函中的比选申请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选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若超过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4.4 修正后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若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如有),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选小组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选价计算出得分C。评选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比选申请人综合得分=比选申请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选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申请报价,使得其比选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选小组应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比选申请。

3.6 比选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选过程中,比选人应协助评选小组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比选申请人的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6.2评选小组应对在评选过程中发现的比选申请人与比选申请人之间、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比选申请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比选申请人存在串通比选申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

a.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c.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申请或中选;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申请;

e.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申请:

a.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比选申请事宜;

c.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申请:

a.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b.比选人直接或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选小组成员等信息;

c.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抬高比选申请报价;

d.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e.比选人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

f.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申请;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选小组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比选申请人不按评选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选小组应否决其比选申请。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选小组不得暗示或诱导比选申请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选小组的要求。

3.7.4 凡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或给比选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选时不予考虑。

3.8评选结果

3.8.1 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选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选小组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选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比选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1.1.2 服务范围

1.1.2.1 项目概况:见比选公告

1.1.2.2 比选范围及合同段划分:见比选公告

1.1.2.3 服务时间

各合同段正常服务的总服务期为签订合同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1.3工程地点:巴南、巴陕、广巴公司所管辖的高速路。

1.1.4服务 检测单位根据合同协议书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

1.1.5比选人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1.6检测单位 与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协议且构成合同关系,提供桥梁定期检查服务并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检测单位根据合同协议书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桥梁定期检查服务的机构。

1.1.7 一 方比选人或中选检测单位。

双 方比选人和中选检测单位

1.1.8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选通知书、比选申请书及比选申请书附录、报价建议书递交函、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检测报价清单、技术建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1.9技术建议书 被比选人认可并接受的检测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技术建议书。

1.1.10日 即日历日。

1.1.11月 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

间段。

1.1.12正常服务 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的工作范围内的桥梁定期检查工作。

1.1.13附加服务 除正常服务范围以外的检测工作。

1.1.14安全生产费 在定期检查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产生的费用由 比选人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按照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计列,为非竞争性费用。

1.1.15暂列金额 指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比选时难以确定的金额。总计30万元,由比选人掌握据实支付。

1.1.16项目负责人由检测单位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管理者。

1.1.17技术负责人 指由检测单位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负责人。

1.1.18分项负责人 指由检测单位批准的、并经过比选人认可的各专业负责人(如有)。

1.1.19技术规范 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包括原交通部,下同)颁布的 关于公路、桥梁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比选人发出的《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和其他书面要求。

1.2 解释

1.2.1合同协议书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合同进行解释。

1.2.2为了文字简练,合同协议书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2.3如果合同协议书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选通知书;

(3)比选申请书及比选申请书附录、报价建议书递交函(含检测报价清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6)图纸;

(7)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8)在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3 转让和分包

1.3.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1.3.2没有比选人的同意,检测单位不得将桥梁定期检查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检测单位因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1.4 后续的法规

除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外,检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应执行比选人有关本项目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规定。

1.5保密

检测单位在服务期间及检测工作完成后3年时间内,未经比选人的书面同意,检测单位不得泄露比选人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协议书有关的保密资料。比选人向检测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检测单位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检测单位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

1.6 货币

比选人支付检测单位的费用,采用的货币人民币。

1.7 语言和法律

(1)本合同采用的主导语言为汉语。

(2)本合同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合同应据此解释

1.8 版权

1.8.1对检测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桥梁定期检查服务中的所有文件,比选人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检测单位的同意,比选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 程或服务之中。

1.8.2检测单位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桥梁定期检查服务有关的资料,必须事先征得比选人方的书面同意。未经比选人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比选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1.8.3检测单位在进行本项目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检测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的索赔或诉讼,则检测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比选人免于承担连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1.9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

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1.10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21 号令)、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08]225 号)、《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8 号)的要求办理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的质量安全报告程序进行。

1.11 廉洁与防腐

检测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并签订廉政合同。检测单位检测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更不得 获取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一经发现和查实上述情况,比选人有权要求检测单位按照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并将该人员行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入个人信用评价。对于因上述行为给比选人所造成的工程损害及经济损失,比选人将要求检测单位按照有关合同条款予以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2.比选人义务

2.1 检测工作条件

比选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向检测单位提供履行桥梁定期检查服务所必要的工作条件。

2.2资料

比选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向检测单位免费提供与履行桥梁定期检查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检测单位应对比选人所提供的参考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并自行负责。

2.3决定

比选人就检测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2.4代表

比选人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一般为桥梁养护工程师)与检测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检测单位。

2.5协助

比选人在职责范围之内在项目所在地对检测单位提供开展检测工作必要的协助和协调。

2.6监督管理

(1)比选人将成立监督管理组,对检测单位定期检查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和检测报告成果验收。具体管理办法详见《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

2.7 支付费用

比选人按合同条款第 7 条约定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服务费用。

3.检测单位的义务

3.1 检测单位的一般义务

3.1.1 遵守法律

检测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比选人免于承担因检测单位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3.1.2 税费

检测单位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比选人不另行支付。

3.1.3 检测财产

为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办公、生活、交通设施及所有检测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均属于检测单位财产,由检测单位自备或自购,包含在检测费用报价中(仅计折旧费、消耗费及维修 保养费),不单独报价。当桥梁定期检查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上述设施、设备的产权归检测单位 所有。

3.1.4检测单位应具有本工程项目要求的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和设备。不得借用他人试验室或抄用他人的检测数据。

3.1.5辅助工作人员

检测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定期检查工作安排和管理,其费 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1.6 检测单位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定检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和规定,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定检工作,提供独立的定检报告和分析意见。确保本项目符合规范与合同要求,并达到合同约定检查频率,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可控状态。

3.1.7 其他义务

检测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保障

3.2.1 保险

3.2.1.1检测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在职检测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规费,该费用计入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2.1.2检测单位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

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检测单位不办理上述保

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1)公众责任险要求检测单位必须投保,合同段投保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包含在

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2)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现场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或

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120万,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到达现场使用的装备办理相关保险,缴纳保险

费,该费用包含在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以上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交发包方审核留存。

(5)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非比选人原因发生的检测单位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

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比选人不予赔偿;比选人也不对检测单位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

3.3 检测单位人员的管理

3.3.1检测单位在签订检测合同时,应视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比选申请文件及本合同附件六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测工程师等人员,上报比选人审核批准后作为合同一部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检测服务的人员,必须能够适应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工作,其主要检测人员的资质应在检测技术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比选人的认可。

3.3.2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测合同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场,未经比选人批准,所有批准后的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比选人批准后,替换者应有与原推荐人相当或更好的资历和经历。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或承包人对上述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将根据以下原则按违约处理(罚):

①当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替换时,对承包人按每人次课以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②当安全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替换时,对承包人按每人次课以0.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③对于经比选人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

3.3.3承包人必须是能确保进场的人员,且必须坚持常驻现场。

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期内保证全勤;离开应向比选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人按不足次数课以人民币5000元/次违约金。

②安全负责人、检测工程师,检测期内保证全勤;离开应向比选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人按次数课以人民币2000元/次违约金。

③由比选人桥梁工程师对检测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考勤。

3.3.4对检测单位的考核

(1)劳动考核制度:凡进场检测人员必须与检测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信用评价制度: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函[2016]84 号)要求进行信用评价,并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3.3.5 检测单位应根据派驻现场检测人员的不同职责和岗位,定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津贴。

4.检测工作要求

4.1 检测依据

4.1.1本次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开展,但检查内容及评定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1-2011)。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在合同期内出现更新或废止,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4.1.2本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

南》。

4.1.3川高系统营运高速公路桥梁数据参考资料(另册)(不限于)。

4.2 检测工作内容

4.2.1 正常服务

4.2.1.1见合同条款第 1.1.2.2 目。

4.2.1.2各合同段正常服务的总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检测服务通过评审验收,完成终期计量。具体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比选人签发进场通知后3日内开始。

4.2.2 附加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在检测单位资质范围内、在定期检查服务之外增加的桥梁特殊检查中的应急检查项目。

特殊检查中的应急检查为:

对于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

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害时,应进行应急检查。本合同段检测单位有责任按比选人要求,及时

调配人员、设备,承担应急检查任务。

4.3 检测工作程序

4.3.1检测单位办理施工手续20日前完成桥梁定期检查方案 (检测内容、方法、人员、设备、工期计划)的编制,方案中对人员无法采用常规手段到达的桥梁部位必须逐桥逐跨特别说明检测方法,检测方案由比选人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通过后,由比选人对进场检测人员进行桥梁检测知识测试,测试合格才允许组织进场开展桥梁定检工作。

比选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定检成果等的审查并不免

除检测单位的责任。

4.3.2 检测单位应配满足合同所确定的桥梁检测工作要求的技术力量及设备,严格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及《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中选人自身工作质量问题,导致桥梁病害等未被发现或描述不准确,产生严重后果的,由中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3.3 检测单位应认真阅读和研究与本合同工程相关文件,掌握本项目桥梁工程的技术特点。

4.3.4 检测单位在比选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全过程管理的质量监控系统,提出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对策措施,编制质量计划,制定创优目标。并且与《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对应接轨,以满足比选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为确保质量,检测单位应成立现场机构,投入比选申请文件承诺的力量保质按期完成合同任务。

4.3.5 检测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合同工程外业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各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措施有但不限于:为保证在定期检查期间人身、结构物、检测车辆和仪器设备的安全,各项操作如登高作业和用电等均应严格遵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且密切关注被测结构物的状况,防止结构早期意外破坏。在检测过程中,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协调配合,以保证整个定检的顺利进行。

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检测单位应该:

(1)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

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2)对于检测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经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3)根据本合同的特点,严格执行相关的现行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

(4)在通行的道路桥梁和通航的水域所进行的检测作业如果会影响到行车和行船,在发包

人的协助下应当采取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标志及设施,确保行车、通航的安全。同时还必须满足《内河通航标准》。

(5)检测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比选人有权监督,并向检测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

检测单位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

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检测单位负责。

(6)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检测仪器设备;

(7)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危及高速公路运营安全隐患时应立

即通知比选人,商讨应急办法,消除安全隐患。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产生的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

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非竞争性费用),包干使用。每个年度“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在当年度年初一次性支付。

4.3.6 道路畅通维护

(1)检测单位应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4-2017)要求,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的技术建议书要求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大纲。中选后应提供详尽的交通组织方案大纲。

(2)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检测单位须到高速交警大队、路政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

(3)为交通安全、保畅通,应配置专职交通秩序维持人员,以及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所需

配置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检测单位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的有关规定摆放并保管使用。在作业过程中,因检测单位原因造成损坏及丢失的,由其自行补齐。上述全部费用(人员、设施设备、管理、紧急预案以及临时交通管制,到高速交警、交通执法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非竞争性费用),包干使用。检测单位不得将该费用挪作他用。

4.3.7 为保护检测现场周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在定检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1)检测设施进入现场前清洗车身、车轮,严禁抛洒,避免污染路面。

(2)教育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乱丢垃圾、杂物。

(3)不得在运营高速公路设施各部位乱写乱画,对检测时留下的影响公路设施外观的标

记、粘贴物完工后及时清除。

(4)检测用的油漆、粘胶、胶带、塑料袋等物品统一管理,严禁随意抛弃。

(5)夜间检测,汽车禁止鸣笛,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3.8 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应执行下列文明要求:

(1)作业现场实行秩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2)检测人员现场作业时应着装整齐、统一;

(3)材料、检测设备应合理定置,不得乱停乱放;

(4)严禁破坏及污染正常使用的原有道路及道路设施;

(5)保持驻地、作业现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秩序井然;

(6)协调好与作业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关系,尽量避免发生不文明的行为。

(7)其他未详尽的有关文明行为。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3.9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检测车辆,经过相关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由检测单位自行按章缴纳,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3.10 检测单位实施本合同工程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方责任均由检测单位全部承担。

4.3.11 检测单位每周六前以电子文件方式报送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下一周定检计划报送管理处。

4.3.12 外业定检工作完成后,检测单位应提供详尽的外业资料,以供比选人进行外业工作进行验收,内、外业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首期支付。

4.3.13 比选人对检测单位的定期检查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督管理,检测

单位必须接受比选人的管理,并配合定检报告审查单位工作。

4.4 提交成果资料要求

12月底前完成所有内外业工作。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2)典型缺损和病害的照片及说明(3)

每座桥梁 2 张总体照片;(4)桥梁清单;(5)桥梁基本状况卡片;(6)定期检查报告(包含技术状况评定、病害分析、养护维修对策建议等)。(7)未能达到或无法检测的构件。(8)同时还须配合比选人将定检相关资料录入到比选人使用的养护管理系统数据库中,费用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检测评定报告具体内容及格式见《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

4.5 验收

4.5.1 检测成果由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组织审查,各检测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比选人意见修改完善资料后,报比选人审查验收。

4.5.2 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2)检测单位的工作总结及自评合格;

(3)比选人(或比选人代表)现场签认的桥梁记录资料齐全,并成册;

(4)检测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成果资料(电子及纸质成果资料);

(5)检测单位在评审前3天将检测总报告和技术状况评定为3类以上的桥梁定检报告,

以及其它逐桥定检报告 PDF 电子版准备好。

(6)检测单位准备评审汇报PPT。

比选人组织专家对检测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审查检测成果是否满足比选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3类以上的桥梁或4、5类以上的构件在该次检测中的评定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价。审查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职能部门将专家评审意见收集梳理汇总,经专家评审组确认签字后,将专家评审意见发送给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对照专家意见进行核实、补充、修改。对比选人验收“不通过”的检测单位,如需抽检复核,按合同条款第 4.7 条执行。

4.6 定检报告及资料评审

4.6.1 检测单位须协助比选人单位组织项目汇报、评审等会议;

(1)在定检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比选人协调、组织一次对中选单位的桥梁检测仪器等主要仪器设备的比对和标定工作(如有),统一定检报告的格式,明确检测单位需要采集的参数和定检报告中最终提交的结果,并建立采集数据和提交结果之间的关系式,以使中选单位最终提交的定检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一致,此项准备工作完成并得到比选人认可后中选单位方可进场开始检测工作。

(2)外业检查完成后比选人组织检测单位召开一次评审协调会,对数据资料、检查评定报告进行验收评审,并明确各检测报告需编写的详细内容,研讨养护技术,以使各检测单位最终提交的各项检测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一致,具有横向和纵向的连贯性和可对比性。

(3)病害原因分析、养护维修对策及养护设计实施建议书制定完成后,比选人组织检测单位并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一次评审会,以评审上述各种报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4.6.2 检测单位组织协调定检过程中比选人对检测方法、质量、进度等的检查以及对重点问题研讨等会议;

4.6.3检测单位汇总养护维修对策及养护设计实施建议报告,形成总报告。

4.6.4 检测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以及相关评审工作所需费用(会务费、专家费等)由检测单位承担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4.7 抽检

由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组织验收,对检测单位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或未能通过评审的检测成果进行抽检复核。如需抽检复核,可委托本次比选项目的检测单位或另行指定单位进行抽检复核,抽检总量不超过检测总量的5%。费用责任按下述原则执行:

(1)如果重新检测的数据相同并经过比选人认可时,所产生的费用由比选人支付;

(2)如果重新检测的数据不相同且比选人认为原数据不真实时,所产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自付。

(3)如果比选人和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发生争议时,比选人有权授权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同第(1)、(2)条支付方式。

(4)当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与比选人授权检测单位数据有矛盾时,原则上以比选人授权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为准,中选检测单位应服从。

(5)检测单位应把比选人或比选人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资料报告汇总纳入合同定检报告中。

5.违约和赔偿

5.1 检测单位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5.1.1 检测单位的违约

5.1.1.1 检测单位违反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桥梁定期检查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5.1.1.2 检测单位未能按照比选申请文件的承诺配备满足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要求的人员或设备。

(1)合同执行过程中检测单位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检测人员,视为违约,比选人据 此可拒绝支付其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同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函[2016]84 号) 要求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检测单位在合同实施进场时未按比选申请文件承诺人员到场,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比选人将按每人次课以 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对检测工程师、安全负责人按每人次课以 0.5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因检测单位派出的不合格检测人员或因检测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测不力而对工程造成

损失者,比选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5.1.2 条处理。

(4)因检测单位服务不及时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失者,比选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5.1.2

条处理。

5.1.1.3 检测单位不履行定检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有关单位索贿、谋取私利,损害比选人利益,给比选人造成损失。

(1)在检测单位发现有检测人员报送虚假资料,将清退做假行为的检测人员,并课以检测单 位10000元以上违约金;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有人参与、包庇弄虚作假者,清退其参与人并课以检测单位人民币50000元以上违约金;

(2)检测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服从比选人调度,不负责任,将对现场检测人员予以通报、清退 处理,对检测单位予以批评、通报处理;对因返工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第5.1.2 条处理。如检测单位或个人不执行者,将追究其检测单位责任。

(3)发生检测安全、质量事故隐瞞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项目负责 人、检测技术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同时,对其检测单位课以人民币50000元违约 金。

以上违约金将在检测单位的任何款项中扣支,赔偿金按第 5.1.2 相应条款条处理。出现上

述(1)~(3)情况,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建议列入不良信誉记录。违约人员被清退后,检测单位需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立即配备合格人员、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5.1.1.4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由于进度控制不力,造成时间延误,则进度费用支付时,由比选人提出处理意见,比选人有权考虑延期计量,并课以检测单位人民币50000元以上违约金。

(2)由于检测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比选人将另行委托检测单位,其中存在差价由违约检测单位承担。对于情节严重的,比选人将按违约处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信誉记录,或终止合同。

(3)比选人对检测单位的定期检查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将对照《川高系统营运桥梁

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中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进行监督,发现定期检查机构存在1 项以上不符合情况,要求检测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落实的检测单位,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检测单位当年度信用评价降低等级评价。

(4)因检测单位原因造成的检测单位提交成果资料延误,延迟1天处违约金10000元,违

约金限额为5万元。报告资料全部提交并经评审验收合格将作为检测合同余款退回的一个必要条件。

(5)因检测单位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检测设备不能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到位,时间延误到场的每延迟1天处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限额为5万元。

5.1.2 检测单位的违约赔偿责任

检测单位因违反合同协议的规定,造成比选人的经济损失时,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

向比选人赔偿损失。

赔偿金=经济损失×认定的检测单位责任比例(%)。

5.2比选人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比选人违反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并造成检测单位经济损失的,由检测单位提出处理建议与比选人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向检测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5.3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

比选人或检测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比选人还是检测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5.4违约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5.1款和第5.2款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一致统一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

检测单位的累计违约赔偿限额为合同金额。

比选人向检测单位的累计违约赔偿限额为合同金额。

但本合同条款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

限制。

6.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中止

6.1 合同的生效

6.1.1 中选人将与合同段对应营运管理公司分别签订年度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6.1.2检测单位与比选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检测单位应结合工程进程,合理安排检测人员进出场,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写明检测人员的安排计划。检测单位在合同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已满,并实质上提交了定检报告并通过评审且经修改符合要求提交正式报告后方可退场。如果非检测单位的原因,致使桥梁定期检查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1.3附加服务检测期限的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6.1.4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合同谈判条款为合同构成的一部分并具有法律效益。

6.2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

受本合同的约束。

6.3 合同的变更

6.3.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6.3.2比选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款第2.1条和合同规定的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检测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新增桥梁定期检查,均按(1)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2)主线桥中的大、中、小桥型;(3)非主线桥中互通立交匝道桥、其他(渡槽、天桥、跨线桥)分类,采用对应合同段中选价“座”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6.3.3因比选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检测单位履行桥梁定期检查服务,检测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比选人,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

6.3.4在签订本合同后,因物价变动因素而引起检测费用的变化,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其成本的影响,检测单位在编比选申请文件时计入相关服务费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6.3.5在签订本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检测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比选人应与检测单位协商,给予适当补偿。

6.4 合同协议书的中止

6.4.1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7.费用与支付

7.1 检测服务费用

7.1.1正常服务费用:

(1)桥梁定期检查类别分:①特大桥或特殊桥梁;②主线桥:大桥、中桥、 小桥;③非主线桥:互通立交的匝道桥、其他(人行天桥、渡槽、跨线桥)。按桥梁分类、座综合单价报价;以上综合单价报价及总价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检测评定服务、资料费、审查费、税费、安全、道路畅通维护费、文明、环保、通行费、临时用地及青苗补偿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正常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报价建议书报价中。

高速公路同一桥名,不论左、右幅是否一样长、结构是否相同,是否分离,桥梁均按单座 计量,综合单价应包括双幅桥梁服务内容;半幅路基、半幅桥梁的桥梁也按单座计,报综合单 价。互通立交的主线桥在对应主线桥类型中报价。

特殊结构桥梁设立二等水准测量点,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本次检测采用双方协商的统一第三方桥梁检测数据处理软件,费用为每一合同段20万,由中选人支付,检测数据实时录入,并按比选人要求导入指定的桥梁管理系统,并确保导入数据真实有效,符合上级要求,否则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进行修改重新录入。

7.1.2附加服务费用:

特殊检查中的应急检查,比选人可直接委托检测单位实施,检测单位应积极支持,不得故

推辞。应急检查的费用计算原则:①有收费参考计算依据的,按照参考依据计算检查费用并下

浮比例进行结算(下浮比例=本次比选中选人比选申请报价与业主限价的比例);②无收费参考依据的,由比选人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批复或由比选人与检测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具体收费单价。

7.2 支付

7.2.1 正常服务费用的支付

(1)本项目费用支付:

a.第一次支付为完成当年度的外业定期检查工作,且经比选人外业验收合格后(指本分合

同段当年度所有桥梁的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结论均为合格后)28 日内支付清单已完工作量合同金额的 50%;

b.第二次支付为当提交当年度检测评定报告,并通过评审修改后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告,并完成数据录入系统后支付当年度清单已完工作量合同金额的50%;

7.2.2 附加服务费用的支付

“应急检查费”由比选人根据补充协议,进行支付。

7.2.3违约金和赔偿金

(1)根据检测合同第 4.1 款确定的检测单位对比选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由比选人从对检测单位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2)根据检测合同第 4.2 款确定的比选人对检测单位的赔偿金,应由比选人在日常支付中向检测单位支付。

7.2.4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比选人在收到检测单位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后,应在28日之内支付其费用。比选人在约

定的期限内,未向检测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预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不影响检测的权利。

7.2.5比选人对检测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 7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检测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款第 7.2.5 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检测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7.2.6其他

(1)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予以变更。

(2)桥梁定期检查服务费用的管理:检测单位必须建立专向财务账薄,由专人管理、专款

专用,并在比选人指定的银行开结算账户,接受比选人的监督。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双方约定申请诉

讼方式,诉讼机构是比选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比选人全称)由(以下简称“比选人”)、与 (以下简称“检测方”)为共同订立。

比选人为实施(项目名称 )并接受了检测方对该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项目为(项目名称 )。

检测单位工作内容包括:

服务期限2021年月起~2021年12月31日。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

料);

(2)中选通知书;

(3)比选申请书及比选申请书附录、报价建议书递交函;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的检测报价清单;

(8)检测单位信誉及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9)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0)在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三、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四、根据报价建议书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元)。

五、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六、检测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完成检测工作,提供定检报告,并对检测数据和报告结果负责。

七、比选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检测单位支付合同价款。比选人

对定检工作有管理和监督权,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将按合同条款对责任方进行违约处理。

八、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比选人单位:(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检测单位:(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金额:

项目法人(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防止本项目业务活动中的不廉行为发生,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检测合同有关的检测业务等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检测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检测队伍。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及其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观的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条本合同与工程项目检测合同同时签署,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检测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项目检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检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部门、甲方财务部门各一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或 其

授权的代理人: 授权的托代理人:

承办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格式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全称)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比选人的项目法人(比选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与(检测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于年月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如下: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现场人员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协助乙方办理桥梁定期检查期间道路管制的相关手续。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护机械操作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加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至生产工人(包括监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配备安全负责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作业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0、在检测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及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在按照本项目合同的规定结算全部费用并完成资料移交手续,签发移交证书后自然失效。

五、本合同文件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文件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附件四: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格式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为减少工程施工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委托

人(比选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检查、总结。

3、组织对乙方的实施现场和营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

4、凡发现乙方在实施现场和营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

2、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农民工),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农民工)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作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罚款或终止合同:

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1—10万元违约金;

2、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合同段的检测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件六、其他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合同段

人员

人数

基本要求

QJ1

安全负责人

3

(1)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2)提供比选公告时间前半年其在比选申请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检测工程师

9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类别包含桥梁)。

*安全负责人分配为:巴南1名、巴陕1名、广巴1名,严格照此执行。

*检测工程师分配为:巴南3名、巴陕3名、广巴3名,严格照此执行。

注:1、以上人员为配置最低数量,且不作为资格评审条件,仅作为签订合同协议时的合同附件(安全负责人及检测工程师需签字确认)。2.在项目实施检测过程中,检测单位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比选人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检测员,或工作情况需要而增加检测工程师。3.检测员应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检测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附件五、其他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附件六、其他试验检测设备

合同段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巴南

巴陕

广巴

总数量

QJ1

1

全站仪

2

2

2

6

2

精密水准仪

2

2

2

6

3

便携型测微显微镜

1

1

1

3

4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1

1

1

3

5

混凝土回弹仪

1

1

1

3

6

碳化深度测量装置

1

1

1

3

7

钢筋锈蚀测量仪

1

1

1

3

8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1

1

1

3

9

索力仪

1

1

1

3

10

桁架式桥检车(22m)

1

1

1

3

11

悬臂式桥检车

1

1

1

3

12

工作车

1

1

1

3

13

无人机

2

2

2

6

注:1、本表检测设备配置为最低数量,且不作为资格评审条件,仅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的合同附件。表中仪器型号不限于以上型号,各检测单位拟供仪器型号需满足工作要求,且满足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2、本表未列入的设备,比选申请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配备齐全,同时必须满足平行作业和工程进度及检测工作内容的需要。如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委托人有权要求检测单位配备齐全。

3、检测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采用无人机、爬行机器人等先进的检测设备完成必要的检测工作。

4. 要求最低数量的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桥梁检测车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设备需附租赁合同。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

本篇未尽内容详见《公路危旧桥梁排查技术指南》、《川高系统营运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指南》,如与指南有冲突时以指南为准。

一、基本要求

(一)检测依据

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现行规范及标准,在桥梁检测过程中,如果国家 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作业。检测依据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1、《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3、《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5、《公路桥梁承载力检测评定规程》;

6****************93%04i=SXAITMKMK82LkAXh27TzDw&usg=AFQjCNEg_KOzXq2nsr8Isf8uH4GkTxTt1A">、《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7、《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8、《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梁设计规范》;

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0、《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11、《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1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13、《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15、 设计、竣工文件及养护维修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特别说明:本项目涉及的有关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的内容及方法均采用《公路桥梁技术状况

评定标准》。

(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所有仪器必须在检定或校验

合格期内(计量检测单位无法检定的特殊仪器设备,经比选人同意可自校验),项目进行过程中检定过期的仪器应及时送检。在项目组进场时,应提交全部检测仪器的检定或校验证书复印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一份交与业主单位。复印件封面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递交日期。

(三)检测机构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检测人员如果需要更换,须经

业主同意。

(四)检测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在入场前制定详细的桥梁检

查安全保障措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业主单位一份。

(五)进场前应向比选人报送检查工作总体实施计划,并于每周周五前报送本周完成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及下周工作计划。

(六)在检测工作进行中应随时准备接受比选人和比选人的检查、监督,并对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和不足实时进行改进。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比选申请文件、比选文件及有关规范执行。

二、桥梁结构检查内容与检测方法

(一)本次桥梁定期检查,主要是通过采集各营运公路主线桥、互通立交匝道桥、非主线

桥等结构技术状况动态数据的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对结构的损坏作出评估,评定结构构件和整体结构的技术状况,从而确定特别检查的需求与结构维修、加固或更换的优先程序。

(二)本次桥梁定期检查及评定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

营运桥梁定期检查按现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确定此次桥梁定期检查评定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公路桥梁建设年限、桥梁水文地质情况、桥梁结构形式及尺寸,结合交通运输部

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检查,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地修改、完善高速公路桥梁基本状况卡片的全部数据。

(2)依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通过桥梁定期检查,对有必要进行水位及冲刷情况观测的桥梁,提出设置水尺或标志的建议,其中,水尺或标志的具体设置工作应由桥梁管养单位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完成;对应设而未设永久观测点的桥梁,按规定予以补设。

(3)依据掌握及调查的资料,结合定期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核对桥梁设计荷载标 准。

(4)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 号)文件要求,调查桥梁目前安全保护区管理情况。

(5)调查单点支撑独柱墩桥梁,并对此类桥梁维修加固后的效果进行评价。检测过程中无法说 明病害产生原因或无法确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及承载能力的桥梁,需进一步上报经研究确定后,再决定是否实施特殊检查。

(三)技术状况评定检测内容

1、本次桥梁定期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方法及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

准》执行;由于实际当中桥梁可能由两种或多种不同结构形式组成,当单个桥梁存在既有梁桥又有拱桥或其他桥型,或者主桥或者引桥结构形式不同等情况时,可根据结构形式的分布情况采用划分评定单元的方式,逐一对各评定单元进行桥梁技术状况的等级评

定,然后以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结果最差的一个评定单元作为全桥的评定结果。

2、每座桥梁均需逐幅、逐跨、逐墩(台)、逐基础等进行检查。其中:

1)上部结构检测:

(1)梁体表观病害检测

检测梁体是否存在明显变形、开裂、蜂窝麻面、剥落掉角、空洞孔洞等病害,测量裂缝宽

度、长度及典型裂缝深度并绘制裂缝分布及其他病害分布图。

(2)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检测

每跨结构选取(半幅分离应分别选取)1 片梁体或 1 处典型区域进行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

度检测。

(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选取梁体受拉区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每跨结构选取 1 片梁体或 1 处典型区域

进行钢筋保护层检测。

(4)钢筋锈蚀检测

对梁体混凝土破损露筋处钢筋锈蚀情况进行检测,每跨结构多处多片梁体存在同一病害,

可选取 1 片典型梁体或 1 处典型区域进行检测。

(5)跨中挠度

选择主跨或同一结构多跨组合的典型结构单元。

(6)支座

需逐墩逐跨进行检查。

(7)不同结构及检测内容要求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执

行,检测频率可参照上述要求按每跨选取典型病害结构单元或典型病害区域。

(8)钢结构的检查以目视检查开展。

2)下部结构

(1)混凝土表观病害检测

检测结构部位是否存在明显变形、开裂、蜂窝麻面、剥落掉角、空洞孔洞等病害,测量裂

缝宽度、长度及典型裂缝深度并绘制裂缝分布及其他病害分布图。

(2)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检测

同一桩号处选取 1 根典型墩柱,同一桥对 2 个桥台进行检测,每个构件不低于 10 个强

度检测测区。

(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同一结构单元选取 1 根典型墩柱和 1 个盖梁进行检测。

(4)钢筋锈蚀检测

对混凝土破损露筋处钢筋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同一结构单元多处存在同一病害,可选取 1

个典型单元或 1 处典型区域进行检测。

(5)下部结构中的桥墩、桥台、基础等各部件检测内容要求均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

标准》执行,检测频率可参照上述要求按结构选取典型病害结构单元或典型病害区域。

1、对所有需进行水下基础检查的桥梁,根据实际情况不排除采用蛙人或围堰的方式;

(6)桥面系构件检查

检测桥面铺装及构件是否存在变形、开裂、破损等病害,需全桥检查;

(四)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方法

1、表观检测表观检测是为了从总体上全面了解桥梁的损伤、病害等情况。主要采用人工

目测和卷尺、直尺等一般常规工具进行,对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构件或部位进行系统的检查,记录所有 缺损的部位、范围和程度。

2、裂缝分布检测

(1)裂缝分布检测 通过现场对裂缝位置及走向的检测,绘制裂缝展开图,通过裂缝的分布情况及裂缝的发展情况。检测裂缝位置、延伸长度及走向的工具主要为钢卷尺或钢直尺等。

(2)裂缝宽度检测 裂缝宽度是在构件表面量测的、与裂缝方向垂直的宽度。测量构件的裂缝宽度用读数显微镜。

(3)裂缝深度检测 在定期检测中,裂缝宽度超限的裂缝必须进行裂缝深度检测。混凝土结构采用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

(4)混凝土强度检测 可采用回弹仪弹击混凝土表面,测量其回弹值。

对于长度不小于4.5米的构件,其测强区数不小于10个,对于长度小于4.5米且高度低于0.6米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相邻两测区的间距控制在2米以内, 测区离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小于0.5米,测区的面积控制在0.04平方米。检测面应为原状混凝土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和杂物,且不应由残留的粉末或碎屑。

(5)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

回弹值测量完毕后,在有代表性的位置上测量碳化深度值,测点数为构件测区数的 30%;

并取所有碳化深度测点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该构件每测区的碳化深度值。

(6)钢筋锈蚀状况检测

钢筋锈蚀状况检测范围为主要承重构件或承重构件的主要受力部位,或根据一般检查结构

有迹象表明钢筋可能存在明显锈蚀的部位。具体检测方法为:对于混凝土存在破损处,采用卷

尺、直尺等测量混凝土破损范围、位置并加以记录。记录渗水、露筋位置并对存在锈蚀处进行

钢筋锈蚀检测。

(7)钢筋保护层厚度及位置

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各部位按构件取特征截面进行扫描,得到钢筋保护层厚度、钢

筋直径、间距。

(8)具体检测方法及范围、标准见《川高系统桥梁定期检测项目技术方案指南》。

(五)桥梁技术状况评定

1、桥梁技术状况评分方法

根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对桥梁技术状况评级应依次按

桥梁构件、桥梁部件和桥梁总体的顺序对桥梁进行先分部再综合的评分方法。

2、5 类桥梁技术状况单项控制指标根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

2011)的要求执行。

三、特殊检查

(一)特殊检查是查清桥梁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抗灾能力,确定桥梁技术状

况的工作。

特殊检查分为专门检查和应急检查,在下列情况下应作专门检查:

1、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的桥梁;

2、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者;

3、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4、条件许可时,特殊重要的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可周期性进行荷载试验。

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

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害时,应进行应急检查。

在定期检查中,发现桥梁出现异常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须立即查明原因的应进行应

急检查。

(二)桥梁特殊检查应根据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作出鉴定:

1、桥梁结构缺损状况。

2、桥梁结构承载能力,包括对结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的验算、试验和鉴定。

3、桥梁防灾能力,包括桥梁抵抗洪水、流冰、风、地震及其他地质灾害等能力的检测鉴

定。

(三) 桥梁病害原因分析及养护维修建议

桥梁特殊检查后,应根据特殊检查结果及定期检查、桥梁竣工资料等对桥梁病害原因

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养护维修建议。

四、病害标识

(一)裂缝标识

1、裂缝标识原则

(1)对裂缝特点和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对结构性裂缝应进行编号及书面记录,绘制裂缝展

开图,裂缝图应能反映裂缝的开展方向。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每条裂缝均应测试长度和宽度,并在图中标示。对于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裂缝宽度超过 0.20mm 时在图中标示长度和宽

度。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性裂缝必须进行现场标识。

(2)对预应力桥的上部结构每条裂缝必须用油漆笔标出。

(3)对钢筋混凝土梁桥,在每片梁有代表性的部位选取典型裂缝进行标识,裂缝类型或数量较多时,标识数量不少于 3 条。

(4)对组合梁的连接面附近的纵向裂缝、钢筋锈蚀裂缝均测量裂缝的位置、方向及延伸高

度。

(5)下部结构裂缝对超过养护规范标准要求的裂缝进行标识。

(6)超过规范裂缝宽度限值的裂缝都应测试其裂缝深度。

2、裂缝标识方法

对需要标识的裂缝采用端横线的方法标出裂缝起、始位置,检测其长度、宽度、位置,并

在裂缝附近位置标出检测日期、裂缝长度(如 L2.123m)、宽度及对应宽度的测点位置(在检测 位置如 0.11mm)。

(二)其他

1、外观缺陷必须用油漆笔画出,本次检测统一用白色或红色油漆笔。对典型病害进行拍

照。

2、蜂窝、麻面,用油漆笔标出并量测其面积。

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在测试表面用白粉笔画出测区,并标出检测日期。 五、数据整理分析及检测报告、资料编制

(一)总则

待检桥梁广泛分布于省内各条高速公路上,为了建立统一、完善的养护管理系统和桥梁数

据库,制定本节内容。

数据整理分析及检测报告、资料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并满足本节所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各条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测应分别系统成册

(1)检测报告以路线为单位进行汇总,宜分为以下各册:桥梁检测总报告;逐桥检测报告

(含控制检测和环境调查);三、四类桥梁检测报告汇总。各册报告可根据情况下分若干分册,编号 宜采用桩号由小到大的顺序。

(2)每本报告均应在该报告自有目录的前面附上总目录,且在此总目录上用实心五角星注明 该报告在总目录中的具体位置并将该报告名称的字体加粗以示区别。

2、报告封面要求

(1)报告名称统一为“XXX 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定期检查报告”,采用黑体小一号字体。

(2)“第*册**报告”、“第*分册共*分册”均采用黑体三号字体。

(3)出版时间采用黑体小二号字体。

(4)建议封面采用白色皮纹纸。

3、总目录要求

(1)“报告总目录”采用黑体二号字体。

(2)建议以表格的形式,分为 5 列若干行,第二列为“册”,第三列为“分册”,第四列为报告名称,第五列为备注,可以填写地区分段等信息。以上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

4、各分册目录要求:

(1)“目录”采用宋体二号加粗字体。

(2)目录中的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6 磅行距。

(3)目录显示级别为 3 级。

5、报告中的编号应采用自动编号,当引用照片编号时宜采用“交叉引用”,以减少报告修

改工作量。

(二)电子文档

桥梁定期检查后应提出下列文件:

1、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桥梁检查现场记录及整理数据图表。

2、典型缺损和病害的照片和说明。缺损状况的描述应采用专业标准术语,说明缺损的部 位、类型、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以桥为单位进行病害汇总,所有检测的桥病害总汇 总。

3、两张总体照片。一张桥面正面照片,一张桥梁上游侧立面照片。桥梁改建后应重新拍照 一次。如果桥梁拓宽改造后,上下游桥梁结构不一致,还要有下游侧里面照片,并标注清楚。

4、桥梁清单。

5、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完成后,应将本次检查的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登 记在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内。

6、定期检查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除包括以上 1~5 项内容外,说明整个检测过 程的实施方案、检测程序、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并且提供:

1)此次检查与上次检查桥梁各部件病害对比分析(如有,包括裂缝宽度、深度、长度的发展 等情况)。

2)桥梁养护建议及措施。

3)对于评定为 4、5 类桥梁,提供大中修或改建的桥梁计划,说明维护的项目,拟用的维 护方案,估计费用和实施时间。

4)要求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报告,说明检验的项目及理由。

5)需限制桥梁交通的建议报告。

6)桥梁管理系统数据更新。

7)未能达到或无法检测的构件

(三)纸质资料

1、原始记录要求

根据各中选单位的质量体系要求完成原始记录的填写及签署。

2、报告要求 检测报告一式 8 份,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 根据比选文件,本标段定期检查完成后后应提出下列文件:

(1)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桥梁检查现场记录及整理数据图表,具体参考定期检查病害记录表格要求。

(2)典型缺损和病害的照片和说明。缺损状况的描述应采用专业标准术语(参考前述桥梁构件 典型病害标准化规定),说明缺损的部位、类型、性质、范围、数量和程度等。以桥为单位进行 病害汇总,所有检测的桥病害总汇总。

(3)两张总体照片。一张桥面正面照片,一张桥梁上游侧立面照片

(4)检测桥梁清单。

(5)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定期检查完成后,应将本次检查的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登记在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内。

(6)定期检查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除包括以上(1)~(5)项内容外,还应说明整个检 测过程的实施方案、检测程序、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并提出:

①此次检查与上次检查桥梁各部件病害对比分析(如有,包括裂缝宽度、深度、长度的发展

等情况);

②桥梁养护建议及措施;

③需要大中修或改建的桥梁计划,说明维护的项目,拟用的维护方案,估计费用和实施时

间;

④要求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报告,说明检验的项目及理由;

⑤需限制桥梁交通的建议报告;

⑥回访计划及回访内容。

⑦配合合同段完成一桥一档,档案更新。

(8)一桥一份分析评价。检查成果应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一桥一分析评价的编写 本次检查最终提交报告应该是一桥一评价分析,具体章节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叙述桥梁的基本情况,如桥梁什么时候通车营运(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至今是否做过桥梁检查,检查的时间及结论,并依据检查结果做过哪些维修处治,本次检查的背景,检查组织时间,检查时天气,温度描述。

(2)桥型与结构 简述桥梁的结构形式,相关技术参数(含弯坡斜特征、排水路径表述)、材质参数,桥梁周边水文、地质情况。做过加固的桥梁,简述加固设计。

(3)检查目的、依据

(4)检查仪器设备

(5)检查人员

(6)检查和评定方法

(7)外观检查结果

(8)桥梁几何线形测量及桥梁构件尺寸复核结果

(9)无损检测结果

(10)桥梁技术状况评定

(11)主要病害及成因分析

(12)结论和建议

(13)桥梁基本状况卡片

(14)结构病害展布图

(15)未能达到或无法检测的构件。

3) 汇总报告的编写 根据全部桥梁的检测评定结果,检测单位应编制一份内容充分、数据

翔实、结论合理可靠的桥梁检测总结分析报告,以便于业主开展后期工作。报告中将对全线桥梁典型病害产生的原因进 行分类统计分析,确定重点病害、普遍病害等,详细分析这些病害对桥梁工作状态的影响,以及在养护管理工作中应采取那些措施防止原有病害继续发展及新病害的产生等内容。具体章节及内容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 针对全线桥梁进行全面细致的介绍,以及本次定期检查所依据的规范、检查内容、采用的仪器设备及本次检测时构件编号方法。

(2)检测评定结果 介绍本次定期检查桥梁评定方法及各桥桥梁技术等级评级结果,并按

照评定等级统计分析各类桥梁的百分比。

(3)四、五类桥梁重点病害及处置建议 对本次定期检查技术状况等级评为四、五类的桥

梁,逐桥介绍所存在的重点病害及相应的处置建议。

(4)三类桥梁重点病害及处置建议

对本次定期检查技术状况等级评为三类的桥梁,逐桥介绍所存在的重点病害及相应的处置

建议。

(5)二类桥重点病害及处置建议

对本次定期检查技术状况等级评为二类的桥梁,按照部件对存在的主要病害,进行一定的

统计分析,并提出各类病害对应的处置建议。

(6)结论与建议 对全线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全线桥梁的实际

情况针对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提出一些综合建议及措施。

3、检查数据的录入

检测报告评审通过后,由检查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在 1 个月内将检查数据录入比选人指定的

桥梁管理系统。

第六章图纸和资料(进场后提供)


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第一个信封

(商务和技术文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一、比选申请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比选申请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技术建议书


一、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递 交的商务文件及检测工作建议书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遵照比选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我方将以报价建议书的报价承担并完成本工程的检测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目负责人: (姓名) ,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号码: 。

我方比选申请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报价建议书组成。我方已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比选申请保证金,并同意从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保持比选申请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按贵方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并随时准备接受中选或落选通知。

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比选申请,我们将保证自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7 个工作日内开始具体检测服务工作。

在检测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申请书连同贵方的中选通知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补 充文件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们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比选申请费用。

如果我方在接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贵方有权没收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依序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比选申请人:(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

比选申请人:(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如果比选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代替。

2.如果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以联合体参与比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授权书(如果有)

致:(比选人全称)

(比选申请人全称)(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比选申请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 (项目名称)比选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本项目比选申请期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上表)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

比选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比选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他电子制版签名;

(2)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比选人将认为其授权无效;

(3)授权委托书的时间应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比选申请函的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5)以联合体参与比选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提供资料.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比选。现就联合体比选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比选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成员一名称)承担;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本联合体协议书。


四、比选申请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比选申请人应在此附上汇款凭证的影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递交,银行保函影印件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格式如下。

(比选人名称):

鉴于(比选申请人名称)(以下称“比选申请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比选申请,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发生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比选申请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全称) (盖单位章或单位业务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1、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且为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若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则可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银行保函应采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比选申请保函中比选申请有效期若为具体的日期,应不低于本合同工程比选申请有效期(含延长的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人如果按比选申请人须知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比选申请有效期,则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5-1、比选申请人总体情况一览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证单位

注册资金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名称


等级

发证单位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许可证编号




比选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或学历

职称或学历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比选申请人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 称

职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注:1、在本表后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桥梁)(5)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填写本表,并按上述要求服相关资料。

5-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所投标段号


项目负责人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技术负责人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委托人

项目名称

完成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委托人

项目名称

完成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如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

5-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工作年限


从事检测工作年限


经 历

年~年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备 注


注:1.本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填写相关情况。

2.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担任相应职务的合同协议书(黑白或彩色)或相关业绩证明,其中应能反映该人员担任相应项目职务的情况。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4.如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人员。

5-4、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2016年8月 1 日起至今)

项目或指标

1

2

3

...

工程名称





营运高速公路通车时间





合同(合同段)名称





桥梁检测(座)

连续钢构:座;

连续钢构:座;

连续钢构:座;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发包人单位及联系电话(全称)





注:1、附合同协议书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作为证明文件附于本表后。本页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2、未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业绩视为无效。

3、如为联合体的,类似项目可为联合体中任意一

5-5比选申请人的信誉情况

附: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http://http://www.scjt.gov.cn/)信用评价网页信息资料截图。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页信息资料截图。

5-6 近 1 年(2020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9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货币资金

万元


三、净资产

万元


四、总资产

万元


五、固定资产

万元


六、流动资产

万元


七、流动负债

万元


八、负债合计

万元


九、营业收入

万元


十、净利润

万元


十一、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净资产收益率

%


注:1、本表后应附2020年财务状况承诺函,见附表.

2、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的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表中的数据与审计报告一致。

如一经查实上述内容不实,将不通过资格审查;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2、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六、技术建议书

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技术建议书仅以大纲形式编纂,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针对下列内容编制详尽的检测方案:

一、定期检查总体思路

二、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检测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三、安全作业及保通方案

四、进度计划安排

五、质量保证措施

六、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

七、交通组织方案大纲

①交通组织方案

A.交通疏导组织原则;B.交通疏导方案;C.交通疏导措施(含宣传工作、准备工作、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交通组织办法、交通疏导措施);D. 交通管制时间安排;E. 交通组织管理机构;F. 绘制桥梁检测工点交通组织疏导大样图。

②检测期间交通组织保证措施;

③安全检测及文明保证措施;

④应急救援预案

A.任务目标;B.应急工作的原则;C.应急救援组织机构;D.预警行动;E.应急救援流程及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F.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⑤交通疏导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建议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比选申请 人:(全称)(盖单位章)

年月 日

目录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一、比选申请函

二、报价清单说明

三、检测报价清单

四、检测报价清单及说明的电子文档

一、比选申请函(第二信封)

致:(比选人全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比选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按合同约定完成定期检查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比选申请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二、报价清单说明

1.1报价清单应与比选申请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相关服务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1.2清单中所有项目及报价均包括了综合单价报价及总价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管理、保险、检测评定服务、资料费、审查费、税费、安全、道路畅通维护费、文明、环保、临时用地及青苗补偿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高速公路同一桥,不论左、右幅是否桥长、结构相同,是否分离,桥梁均按单座计量,综合单价应包括双幅桥梁服务内容;半幅路基、半幅桥梁的桥梁也按单座计,报综合单价。互通立交的主线桥在对应主线桥类型中报价。

且:

(1)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次检测服务的比选申请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即考虑标段的工作量、工期、人员和各项检测费用及利润、税金等作为比选申请报价依据。

(2)综合单价中包含桥梁定期检查以及对异常部位的细测或采用其它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比选申请人应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特殊结构桥梁设立二等水准测量点,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3)检测所需的办公住房、生活设施、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检测单位自备或自购,其折旧费、消耗费、租赁费及维修保养费由比选申请人计入各项检测综合单价中(不包括残值),不再单独报价。检测工作结束后,其产权仍归检测单位所有。

(4)检测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在职检测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规费,该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5)检测单位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

A.公众责任险要求检测单位必须投保,投保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B.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现场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每人1每一合同段20万,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C.检测单位必须为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为其到达现场使用的装备办理相关保险,缴纳保险费,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6)检测单位为实施本合同检测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其措施实施到位。所需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7)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8)检测单位在实施作业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等所有相关临时工程其有关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9)检测单位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检测车辆及运输、管理用车通过相关公路(含本次比选所含营运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由检测单位自行按章缴纳,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10)检测单位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方责任均由检测单位全部承担。

(11)定期检查报告及检测相关资料的评审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报价。

(12)安全生产费:在检测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产生的费用为:包含承包人为完成合同清单工作内容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生产、防护、措施、管理、公告等必要的,业主明示或暗示的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展的一切与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非竞争性费用),包干使用。

(13)道路畅通维护费用(人员、设施设备、管理、紧急预案以及临时交通管制,到高速交警、交通执法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费用)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包含在“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中单独计列,包干使用。

(14)采用双方协商的统一桥梁检测数据处理软件,费用为60万元,由中选人支付。

(15)桥梁墩柱标记费为15万,包干使用。

(16)暂列金额为30万(不含水下或其他检测项目)据实计量。

(17)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为46万,包干使用。

(1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比选申请报价为比选人支付给检测单位的唯一依据,检测单位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收受其他任何费用(含加班费)、回扣或佣金。

(19)所有检测内容请参考比选文件附件“技术要求”对应章节,比选人保留根据规范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检测频率或内容的权利,计价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3工程报价中所列工程数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比选申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定检数量,经检查合格并出具定检报告的数量计量,按工程报价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1.4 报价清单中的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且金额均保留到个位数。

1.5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要求的检测服务时间合理安排进行桥梁定期检查。

1.6 比选公告“附件1、比选公告附表”,比选申请人参照该表中各桥梁的详细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作出报价,其比选申请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


二、检测报价清单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第100章桥梁定检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01-1-1

S2成巴高速(巴南段)













101-1-1

特大桥或特殊桥梁

















101-1-1-1

新政嘉陵江特大桥

1















101-1-2

主线桥

















101-1-2-1

大桥

87















101-1-2-2

中桥

21















101-1-2-3

小桥

3















101-1-3

非主线桥

















101-1-3-1

互通匝道桥

23















101-1-3-2

其他(渡槽、天桥、跨线桥)

40















第100章小计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第100章桥梁定检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01-1-1

G85银昆高速及S2成巴高速

101-1-1

特大桥或特殊桥梁





101-1-1-1

石桥河特大桥左幅

1



101-1-1-2

石桥河特大桥右幅

1



101-1-1-3

沙滩特大桥左幅

1



101-1-1-4

头道水特大桥右幅

1



101-1-1-5

头道水特大桥左幅

1



101-1-1-6

长店子特大桥右幅

1



101-1-1-7

赤溪南江河特大桥右幅

1



101-1-1-8

赤溪南江河特大桥左幅

1



101-1-1-9

马掌铺南江河特大桥右幅

1



101-1-1-10

马掌铺南江河特大桥左幅

1



101-1-1-11

观音岩南江河右幅特大桥

1



101-1-1-12

观音岩南江河左幅2号特大桥

1



101-1-1-13

田家坝巴河特大桥左幅

1



101-1-1-14

田家坝巴河特大桥右幅

1



101-1-2

主线桥





101-1-2-1

大桥

142



101-1-2-2

中桥

37



101-1-2-3

小桥

2



101-1-3

非主线桥





101-1-3-1

互通匝道桥

32



101-1-3-2

其他(渡槽、天桥、跨线桥)

8



第100章小计


巴南、巴陕、广巴公司2021年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第100章桥梁定检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01-1-1

广巴段广陕广巴连接线

101-1-1

特大桥或特殊桥梁





101-1-1-1

纪家河左幅二号桥

1



101-1-1-2

纪家河右幅特大桥

1



101-1-1-3

纪家河左幅一号桥

1



101-1-1-4

八个田右线一号大桥

1



101-1-1-5

八个田左线特大桥

1



101-1-1-6

八个田右线特大桥

1



101-1-1-7

洪江左线特大桥

1



101-1-1-8

洪江右线特大桥

1



101-1-2

主线桥





101-1-2-1

大桥

228



101-1-2-2

中桥

32



101-1-2-3

小桥

3



101-1-3

非主线桥





101-1-3-1

互通匝道桥

35



101-1-3-2

其他(渡槽、天桥、跨线桥)

15



第100章小计


第200章 数据整理分析报告及报告编制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201-1

巴南





201-1-1

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1

桥梁病害现状及发展评估、技术状况评价,对养护、维修加固工作建议

175



-2

绘制桥梁病害示意图

175



-3

其他




第200章小计





201-1

巴陕段





201-1-1

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1

桥梁病害现状及发展评估、技术状况评价,对养护、维修加固工作建议

235



-2

绘制桥梁病害示意图

235



-3

其他




第200章小计





201-1

广巴段





201-1-1

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1

桥梁病害现状及发展评估、技术状况评价,对养护、维修加固工作建议

321



-2

绘制桥梁病害示意图

321



-3

其他




非竞争性部分报价表

细目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合价(万元)


巴南段






配套软件及服务(万元)

1

20



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万元)

1

9



桥梁墩柱编号标识(万元)

1

5



暂列金(万元)

1

10


第200章小计






巴陕段






配套软件及服务(万元)

1

20



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万元)

1

18



桥梁墩柱编号标识(万元)

1

5



暂列金(万元)

1

10


第200章小计






广巴段






配套软件及服务(万元)

1

20



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万元)

1

19



桥梁墩柱编号标识(万元)

1

5



暂列金(万元)

1

10


第200章小计





桥梁定检报价清单汇总表

序号

章次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巴南段

巴陕段

广巴段

1

100

桥梁检查




2

200

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3

第100章至第200章清单合计




4

交通维护费及安全生产费




5

暂列金




6

桥梁墩柱编号标识




7

配套软件及服务




8

合计




四、检测报价清单及说明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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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00E;
EE000F;
FF000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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