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二次
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2021 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下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10-25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创鑫公招(工程)2021-052
项目名称:2021 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2018 年1月 1日至今,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生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10-08至2021-10-1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10-25 10:0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10-25 10:00: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 大街 2 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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