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

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

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五(第二次)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生态【2021】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乌兰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

(2)招标范围:生态修复乌兰县铜普镇布拉格采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为73.56亩,边坡削方22746.94m3、道路削方11430m3、道路填方10860m3、边坡清理5697.84m3、植被恢复72.64亩、围栏封育420m、草籽1086.6kg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乌兰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标段五(第二次)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
建设内容:生态修复乌兰县铜普镇布拉格采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为73.56亩,边坡削方22746.94m3、道路削方11430m3、道路填方10860m3、边坡清理5697.84m3、植被恢复72.64亩、围栏封育420m、草籽1086.6kg等。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16年-至今)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0月09日00:00时至2021年10月13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可容40人)(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街道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接收异议联系人: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车站路4号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1号安泰公寓 B 座 21 层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21年10月08日

青海权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1/10/08 15:27:28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废弃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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