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8日18: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30
开标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君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欣佳****-*******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君河、向孙林 ****-*******

项目概况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1]-139号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分行在税务管理能力、税务合规水平、税负成本节约、税企争议解决、涉税诉求等方面有进一步提高,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提供增值税等十个税种日常纳税审查、企业所得税审查、专项鉴证、税务政策咨询、税务政策培训、税务代理等服务,并出具月度纳税审查报告、企业所得税税务代理鉴证报告、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等一系列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资质期限能覆盖代理服务期限。(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应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11)投标人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前往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日期:2021年10月08

招标编号:宁恒诚(招)字[2021]-139号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宁夏分行”或“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2022年-2024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采购控制价为60万元。

3.项目概述:为分行在税务管理能力、税务合规水平、税负成本节约、税企争议解决、涉税诉求等方面有进一步提高,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提供增值税等十个税种日常纳税审查、企业所得税审查、专项鉴证、税务政策咨询、税务政策培训、税务代理等服务,并出具月度纳税审查报告、企业所得税税务代理鉴证报告、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等一系列报告。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资质期限能覆盖代理服务期限。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应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投标人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前往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3)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文件发售联系人:向孙林、严文东、韩慧

(5)联系电话:****-*******153*****359

(6)邮箱:nxhc2010@163.com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2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10月29日9:30 (北京时间)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

联系人:马欣佳

电话:****-*******

电子邮箱:maxinjia@cdb.cn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向孙林、严文东、韩慧

电 话:****-*******153*****359

电子邮件:nxhc2010@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号        

联系方式:马欣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刘君河、向孙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君河

电 话:  ****-*******

 

标签: 税务代理 银行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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