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实验小学202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泰州市实验小学202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泰州市实验小学2020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职称晋升推荐工作,根据泰海教〔2020〕5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区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评审原则
坚持“四公开”,即向教师公开上级下达给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名额,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
二、领导小组
组长:丁正后 校玉华
成员:钱桂红 沈其澍 郑丽萍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名单另附。
三、申报对象
在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
符合泰海教〔2020〕5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向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申请晋升高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同时报送评审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公需科目证书、交流经历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原件。
1.关于任职年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二级教师年限要求4年(本科)或5年(大专)以上并聘任的;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为2018年和2019年聘任的新教师。
2.关于学历: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需具有本科学历,申报一级教师需有大专或本科学历。
3.关于教科研论文审核: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申报人员的教科研论文进行检测。如发现论文为剽窃或抄袭,将视为弄虚作假。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学校下一年度指标数也会被核减。
4.关于交流(支教)问题: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
5.关于公需科目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2015-2020年期间5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2016-2020年期间4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6.关于提供的材料的时间问题:各类证明、证书、论文、课题、公开课、泰微课等材料的起始时间为任现职的时间,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3月31日。
五、评价机制与政策导向
1. 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一致的要求。
2. 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3.优先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对担任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的,在申报职称时予以倾斜。班主任工作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4.优先考虑具有A级 “泰微课” 3节以上的申报人员。
5.坚持师德“一票否决”。把师德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第一标准,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
6.体现破“四唯”要求。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唯一限制性条件。探索将帮扶改变学困生或优化学生品格等具体情况及效果替代论文,也可以用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代替论文,并在实际评价中切实落实。
7. 突出对实绩的考核。(1)注重对申报人促进学生成长的考核;(2)注重对申报人促进学科建设的考核;(3)注重对申报人促进学校(单位)发展的考核;(4)注重对申报人示范引领作用的考核。
8. 完善多方评价机制。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
六、考核推荐程序
(一)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校大专、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按照德、勤、能、绩的要求经考核合格,评聘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批准。
(二)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按照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公示等程序开展校内推荐工作。
1.个人申报。凡符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相关人员,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
2.公开展示。学校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在指定地点进行公开展示,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交齐所有参评材料和证件。
3.公开述职。申报人要在学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主持下,向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述职,陈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教育教学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业绩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4.民主评议。在申报人公开述职、材料展示基础上,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推荐。
5.任期考核。学校考核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各方面的表现逐一进行综合考核。
6.考核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区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工作序时进度:
1. 2020年7月1日下午,向全体教师传达泰海教〔2020〕54号文件精神,公开推荐指标。
2. 2020年7月3日召开校务会,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职评推荐方案。申报人员报名,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同时述职报告上传校园网公示。
3.2020年7月3日下午,召开职评工作专题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泰海教〔2020〕54号文件精神。职称晋升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全体教师查看申报人员材料,并投票决定是否同意该同志参加今年的职称晋升申报。
4. 2020年7月5日上午,评审组测评,按下达的指标数产生推荐参加区级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5. 2020年7月6日,公示评审推荐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在学校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2020年7月7日,推荐的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报名参加区级能力测试。
7. 2020年7月11日,推荐的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区级能力测试。
8. 2020年7月13-15日,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申报高级)在相关网站填报申报信息。7月20前完善上报纸质材料并上报。
9. 2020年8月13日-20日,能力测试合格人员(申报中级)在相关网站填报申报信息,9月18日前完善上报纸质材料并上报。
10. 2020年9月18日前申报二级教师的人员上报材料。
泰州市实验小学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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