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谊丙烯工程-镀锌型材-120.15吨-招标公告

广西华谊丙烯工程-镀锌型材-120.15吨-招标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广西华谊丙烯工程项目-镀锌型材-120.15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HY-019)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广西华谊丙烯工程项目-镀锌型材-120.15吨采购招标(招标编号:GXHY-019)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工程名称: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75万吨/年丙烯及下游深加工项目公辅设施系统工程土建标段

3.1.2工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海豚路1号。

3.1.3业主: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3.1.4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破桩头、灌桩芯、基础、砼防腐、建筑装饰装修、预埋、零星钢结构制作安装等的所有工作(合同中特别注明由总承包商负责的除外),配合政府及第三方检验和验收、工程中间交接、垃圾清理/撤场等内容,以及施工材料(含地管材料)的接收、卸车、盘点、外观检验、出入库、保管、二次倒运、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及交付、配合数字化交付、图纸范围内涉及的专家论证所有事宜、图纸范围涉及到的检验、使用土建材料对各专业导致的墙、楼板、屋顶造成破损的封堵和修复等以及总承包商临时委托的其他工作等内容。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日内申请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审核的合格供应商.

4.2办理CA数字证书;

4.3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具有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信誉要求:在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经济纠纷;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09日16时0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2021年10月28日16时00分前通过厂家对公账户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必要说明: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作为投标附件一同上传,未按规定上传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规定金额及未按6.1条款中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对该投标方废标处理。

6.1.2对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对该投标方废标处理。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6.3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应及时邮寄(顺丰寄付)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收据及A4纸打印的开户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缺一不可)、所投标标段信息,以便我公司及时退款,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街十三化建项目部,王伟南173*****296。未中标单位,我公司在化学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落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此款电汇至贵公司指定账户;中标单位,我公司在与中标人签订正式《材料采购合同》后,将此款项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予以退还(不含息)。

6.3.1请将上述款项汇至下述账户: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沧州市永安支行,账号:130*****808********6,行号:********0068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4.2如投标单位中标,由于中标人任何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生效的;

6.4.3如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或其他政策法规、违反我公司开标会纪律、违反我公司关于本次招标相关合理合法要求、故意弄虚作假、串标、陪标、企图贿赂、胁迫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干扰我公司开、评标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的。

6.4.4如出现一家以上投标方,为同一IP地址(以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显示为准)的情况,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

6.4.5未经招标方认可,擅自修改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准、材质、规格型号、数量等)或数量乘以单价不等于金额,或者金额相加不等于总金额的情况,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9日16时00分,文件下载结束时间:2021年10月14日16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6时00分。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7.3开标地点: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6时00分,澄清联系人:王伟南,联系方式:173*****296。澄清方式:澄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通过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复以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南

联系电话:173*****296

邮箱:********77@qq,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2021年10月09日


附表一、询比价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GXHY-019

标段(包)名称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履约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十三化建-天津分公司-广西华谊丙烯工程项目-型材-120.15吨-招标:

1

镀锌型材-120.15

详见《附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

12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街十三化建项目部

0

10000

合 计

120.15

0

10000

备注: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型材 镀锌 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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