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程局沪苏湖铁路粉煤灰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工程局沪苏湖铁路粉煤灰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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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粉煤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ZJ物采03【2021】-5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工程建设物资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配送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基本概况: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站前工程(不含先期开工段)HSHZQ-5标段:松江南站(不含)至青浦太浦河连续梁拱桥(不含),里程D1K34 359.233~D1K55 824.973及HKDGDK57 765.12~HKDGDK65 533.855范围内站前全部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正线21.466km(全桥),沪昆铁路松江改线7.769km(全桥),梁场2处。线路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和青浦区。总造价:********30元,工期48个月。

2.2项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塔汇路

2.3采购物资:。具体见附表1.

2.4交货期:2021年10月份至工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具体要求见《物资招标明细表及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告附表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标书费1000元/包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节假日休息),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参与响应。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标书费和保证金指定账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及发送至本次招标公告联系邮箱(见本公告第7条)(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户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凤凰大道支行

账号:4405 0139 0041 0000 2838

联行号:********88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之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连同附表3《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在开标24小时前发至投标人邮箱(邮件主题: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保证金)。由招标项目负责人员授权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未发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影响其入围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逾期网上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进行网上报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说明:本次招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记住开标时间及响应时设置的密码,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建议潜在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以尽早公布开标报价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上海分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V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配送中心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塔汇路505号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2号

邮编:

邮编:511458

联系人:韦远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6*****777

电话:***-********

电子邮件: ********94@qq.com

电子邮件:********06@qq.com

项目技术负责人:陈凌志

户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6*****58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凤凰大道支行

电子邮件:*******@qq.com

账号:4405 0139 0041 0000 2838


联行号:********8823

2021年9月23日


附表1:

物资招标明细表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书费(元)

保证金

(万元)

1

粉煤灰

I级

25000

一、通用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声明);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预警供应商名单”。

二、专用资格条件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章节)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和铁路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9年至2021年国家重点铁路工程项目相关物资的良好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要求至少提供1份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1000

10

2

粉煤灰

Ⅱ级

75000


合计


100000



注:1.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表2

标书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单

申请公司名称


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项目类型


核算模式


申请开具发票类型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购买方信息:

客户名称

全称

纳税人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发票开具项目:

(金额单位:元)

增值税业务版块类型

数量

含税单价(开票金额)

不含税价

税率/征收率

销项税额

价税合计

其他



0.00


0.00

0.00

附加信息:

(金额单位:元)

核算账套名称

预缴增值税额

预缴时扣除的劳务分包款金额(价税合计)

预缴附加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个税

其他税费

备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标书费缴纳时间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费用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黄色标记的要填写,将标书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单发送至招标公告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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