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烟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烟叶运输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烟叶运输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江苏中烟库存烟叶发往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的烟叶运输业务,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序号 运输范围 运距(公里) 运输类型 运输量
1 江苏淮安—吉林工业公司仓库 2064(淮安—延吉、到货为长春减400公里) 烟叶运输 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备注 里程数据,参考行业指定《中国高速公路及城乡公路地图全集(超详版2020)
2.3服务地点:江苏淮安-吉林烟草工业库(延吉/长春)。
2.4服务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10辆及以上货运车辆。
3.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至今)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
3.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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