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抢修二道河跨河污水管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抢修二道河跨河污水管线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JZD********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抢修二道河跨河污水管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98,416.28
最高限价(元):798,416.28
采购需求:敷设D1200钢带增强螺旋PE管管道,管道的两侧及顶部铺设生态格宾网石笼进行加固;没有破损的管道顶部加铺生态格网;拆除河道中间破损的钢筋混凝土井身,重新浇筑钢筋混凝土井身,浇筑钢筋混凝土盖板,安装1座加固检查井盖;清理管道内淤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凤城市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联系电话:****-*******)。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凤城市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联系电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djzdgczx@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138*****660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
购文件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联系电话:138*****660
邮箱地址:ddjzdgc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