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畜牧兽医站消毒液招标公告
李堡镇畜牧兽医站消毒液招标公告
李堡镇兽医站2021年消毒液询价采购通知
我中心受李堡镇畜牧兽医站委托,对其消毒液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提供、运输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瓶) | 备注 |
1 | 20%浓戊二醛 | 500ml/瓶 | 5000 | 保质期22个月(含)以上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000元。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名称兽用消毒剂,主要技术参数、含量规格:20%浓戊二醛;500ml/瓶;主要用于畜禽栏舍、器械、场地消毒。
2、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采购单位的要求,在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都无条件退、换货。
3、按指定要求送达指定李堡镇畜牧兽医站。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7天内。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结清。
(六)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 竞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竞标人是非生产企业须具备货物相关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6.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7.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告要求的其他货物相关证书、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注明交付使用日期、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三、询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 2021年10月13日9: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堡镇政府206室)。
声明:请务必在邮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并提请快递公司一定按时送达,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中心概不负责。
邮件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人民路66号)
收件人:储书媚
电话:133*****015
邮编:226631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中心或采购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中心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然后到我中心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询标单位:
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海安市李堡镇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濮军 133*****111
信息发布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
2021年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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