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溪源乡农田基础设施暨制种模式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溪源乡农田基础设施暨制种模式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溪源乡农田基础设施暨制种模式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溪源乡农田基础设施暨制种模式推广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
2.6.工期要求: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宁县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有关措施(试行)的通知》(建政文〔2021〕28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建宁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旅游大厦B栋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选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投标保证保险;④担保保函;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6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旅游大厦B栋四楼
电话:180*****608
联系人:杨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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