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招标公告

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宜政采公 〔 2013 〕 121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2-23 11: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四川省以外的企业应在四川地区设有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标书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2-23 00:00到2014-01-07 17:00
标书售价 技术服务费: 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1-13 09:30
开标时间 2014-01-13 09:30
投标地点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开标地点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备注

项目编号:宜政采公〔2013〕121号 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项目适用)采购人:宜宾市档案局招标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 年 12月 18日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30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0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31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1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2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7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44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宜宾市档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 宜政采公 〔 2013 〕 121 号。(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第一包: 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招标文件获取(一)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www.ybsggzyjyxxw.com),再点击该网 “建设工程”栏目后进入,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二)获取时间:2013 年 12月 23日至 2014 年1 月 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三)技术服务费:200 元。三、投标文件递交(一)递交方式:□ 网上提交,? 现场提交光盘一式两份。以上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按招标人要求办理。(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 年 1月 13 日 9:30 。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以光盘形式,一式两份),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三)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四、相关事宜(一)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从投标系统导出投标文件后,再插入本单位数字证书,投标系统将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加密)。(二)开标地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三)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 元。交款方式:投标人应在 2013 年12月 23 日至 2014年1月10 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并以网上支付方式,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帐号: ****************8。交款截止时间: 2014 年1 月 10 日下午17:00前(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时间为准。另,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交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采购人不再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五)信息发布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五、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宜宾市档案局 招 标 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邮编:邮编:644002联 系 人:李女士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BCG2004@163.COM网址:网址:www.ybsggzyjyxxw.com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13 年 12月2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宜宾市档案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2招标人名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 3采购文件编号 宜政采公〔 2013 〕121 号4项目名称 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 5采购主要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包,即:第一包: 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人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9现场踏勘?无□有10标前答疑会?无□有:11合同分包□允许?不允许12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财政资金¥每页0.32元,数字化处理按页报价(折合为A4页面),每页报价包括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费以及纸质文档的案卷拆除装订、档案整理、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存储等各项费用。免费提供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的使用、维护、升级等后续服务。13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1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1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 5人,其中业主代表1 人。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总投标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19定标原则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 人2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 壹万元。交款方式:投标人应在 2013 年12 月23 日至 2014 年 1 月 1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按网上提示,及时将投标保证金(含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帐号:****************8 。交款截止时间: 2014年 1 月 10日下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交款信息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网银帐户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2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交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23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网银帐户,及时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中标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验收结算单原件一份。24交货地点宜宾市档案局25交货期限合同约定2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要求:详见第四、五章 。2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历天2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通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xxx.ZFTBJ。29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30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其包含内容□ 网上提交,? 现场提交光盘一式两份。以上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按招标人要求办理。投标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31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32投标文件的密封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3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年,即: 2011年至2012年。34偏离□不允许?允许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5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一览表中记录的报价合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总投标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36充分、公平竞争6.1投标人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备注:这里所指产品是指凡规定有授权的产品。)6.2关系投标人限制。6.2.1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2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3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6.2.4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37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同时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8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9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40采购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由 宜宾市 财政局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41招标文件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负责。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宜宾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2.5 “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所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基本条件;(2)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了招标文件;(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合格的投标产品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4.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也可以参与采购竞争。5.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凡规定有授权的产品均执行以下6.1、6.2.1、6.2.2条。6.1投标人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6.2关系投标人限制。6.2.1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2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3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6.2.4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6.2.5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宜宾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视为已将更正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期间,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如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达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则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由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通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下载网址: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文件通常应包括以下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如下:(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之间的差价比不得超过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4)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标。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每包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14.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非制造厂家需提供);(3)投标人其他资质资格要求;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14.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产品彩页资料;(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本项目技术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商务应答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和荣誉等相关材料);(5)售后服务要求;(6)签订合同信息;(7)付款说明;(8)验收要求;(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七章要求响应。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交款信息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5.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6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制作1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通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为xxx.ZFTBJ。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报价。1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7.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7.3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内容。17.3.1报价部分文件;17.3.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7.3.3技术部分文件;17.3.4商务部分文件;17.3.5其他部分。17.4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并在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在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17.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投标人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18.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8.5网上投标不适用于上述要求。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1.1采用光盘现场递交的,应将密封好的光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指定地点。19.1.2采用网上投标的,应将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网上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19.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9.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和中标21.开标21.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时间截止前,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厅签到)。21.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21.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4开标唱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员对其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且记录在案。21.5唱标结束后,请投标人代表确认报价并在报价单上予以签字确认。21.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2.2不符合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注”要求的;2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包括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23.开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再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4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凭公司介绍信和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票据及时到招标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分别送交 宜宾市 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和招标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 科)留存备案。26.合同分包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本项目是否可以分包,投标人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为准。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 履约保证金27.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金额、方式、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22条)。27.2如果中标人未按前附表22条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7.3中标人凭验收结算单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股)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28.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9. 验收29.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0.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1. 申请支付31.1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31.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32.1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2.2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32.3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招标人),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十、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3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33.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3.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34.招标文件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负责。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每页人民币 元(大写: /每页)。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履行合同。4.我方将采取以下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光盘(一式两份);□网上递交。注:本项为单项选择。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三、承诺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报价宜宾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页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五、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说明12345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日期:七、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服务承诺书(一)详细方案及内容说明(二)本项目相关内容服务承诺(三)格式可自拟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四川省以外的企业应在四川地区设有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资质性求:/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资质性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2.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第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交款凭证。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4. 投标人需提供2011、2012年度经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年度财务报表。5. 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6. 四川省以外的企业应在四川地区设有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资质性求:/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三、特别提请注意:(一)本章所有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目录资格条件部分页签要求”,投标人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同时,所有资格、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提供原件备查。(二)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三)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 项目概述 / 。2. 项目清单及要求第一包2.1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标准规范1宜宾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1、2013年完成约300万页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2、免费提供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应当具备“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四项基本业务功能,以及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及其数据安全维护等功能。免费提供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的使用、维护、升级等后续服务。2.2附件:详细技术参数。宜宾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的基本流程需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附件1)的要求,对馆藏档案进行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处理。在档案数字化处理的整个流程中,目录建库、图像处理、保密等需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附件2)、《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 GB/T7156-2003(附件3)、《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附件4)、《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附件5)、《数字档案馆建设业务手册》(附件6)、《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附件7)等规范标准进行处理。在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以下要求:(一)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加工技术要求1、扫描图像文件格式要求(1)扫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2)扫描文件色彩模式:采用彩色模式扫描。(3)扫描文件分辨率:彩色模式扫描分辨率为300DPI,色彩数位不低于24位。(4)扫描文件压缩比,彩色扫描文件采用JPEG格式,8级压缩比。(5)利用图像处理工具对扫描后形成的图像文件进行清晰度、色调、污渍、黑边、偏斜等的检查、调整、清除等,以达到较高的图像质量,要求能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清晰的扫描图像。其中,要求图像黑边率≤0.003%、图像模糊率≤0.003%、尺寸偏差率≤0.003%。(6)利用图像处理工具对扫描过程中出现的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保证数字图像的偏斜角度≤±0.5度。2、图像文件命名规则扫描加工图像文件名由档号与图像顺序号两部分构成。(1)根据档号编制规则按卷整理的档案:文件名=全宗号 案卷目录号 案卷号 页号 .扩展名(2)根据档号编制规则按件整理的档案:文件名=全宗号 案卷目录号 案卷号 件号 页号 .扩展名(3)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文件名=全宗号 保管期限 年度 件号 页号 .扩展名其中机构(问题)和保管期限只能用拼音字母表示,即在文件名中只能使用字母和数字。 3、扫描要求(1)扫描时应根据纸质档案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纸质较薄、较脆的必须采用平板扫描方式。保证档案不受损伤,禁止使用拍照方式。(2)扫描时应认真登记扫描的页码和页数,并核对实际扫描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3)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处理。(4)扫描时保证放纸端正、不压边、不漏扫、不错扫、严格确保图像质量。扫描前有页面破损严重的应先进行页面修复;扫描中漏扫、压边的要即时补全、修正。破损或模糊的卷内目录重新打印更换,标识案卷脊背信息。4、图像文件存储层级结构依据档号及档案分类信息建立图像文件存储层级结构。(1)根据档号内容以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案卷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2)根据档号内容以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3)根据档案分类项目以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文件夹内。(4)根据档案分类项目以全宗号、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件号为名称逐级建立文件夹,将图像文件保存在以件号为名的末级文件夹内。(二)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网络版)要求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应当具备“收集、管理、保存、利用”四项基本业务功能,以及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及其数据安全维护等系统管理功能(具体要求见附件6第二部分)。(三)信息安全要求1、档案管理软件安全(1)软件的数据库设计结构必须健壮、简洁、清晰且不能造成任何后期使用障碍。(2)软件设计方不得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嵌入恶意代码(如后门程序等)。(3)软件设计方应在软件设计时充分考虑电子数据的防篡改、数据复制与调用权限等安全因素。(4)软件设计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减少使用第三方组件、控件等,如必须使用则需告知使用方是否存在安全风险。(5)提供软件的安全测试报告及使用手册。(6)软件使用方在软件部署服务器时,软件环境及外部网络环境应尽量简化、单一,避免同一台服务器同时运行多套核心软件。(7)软件使用方可要求设计开发方对使用方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软件部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并可就软件的运行维护进行协商,保证有充足的技术支持。2、档案目录数据安全(1)档案目录数据库要定期备份。(2)档案目录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可读性检测。(3)使用mssql server、oracle、mysql等可网络访问的数据库,应增加对数据库软件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测。登录口令是否被更改,是否有非法注册用户,普通用户(如guest用户)权限有无异常。3、数字化加工安全(1)对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人员生命健康保障、人员安全管理、档案实体管理、电子数据管理、存储介质管理等各关节环节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设立安全管理负责人,且所有数字化加工人员信息要登记备案,并签署保密协议,严禁有外籍人士参与数字化加工。(3)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不得与互联网相连,并定期对网络环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4)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作为电子数据的核心保存载体,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其内数据必须有相应备份。(5)档案实体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中间环节,应强化管理、责任到人。加工现场采用安全技术手段,有效保证档案实体安全。(6)定期对电子数据进行备份及可读性检测。(四)项目验收要求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需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标准进行,采取采购方抽查5%,准确率在95%以上的方式验收。1、中标方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中标方必须安排人员对数字化所有环节的工作进行详细检查,以确保质量。 2、项目验收分为每周验收、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通过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法,对中标方的数字化处理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出错档案的档号、出错类型(性质)、整改意见等。 (1) 每周验收:采购方每周根据进度和质量要求对中标方前一周的工作进行验收。(2)阶段验收: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方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 (3)完工验收:项目全部完成后,采购方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整体验收。(4)项目通过验收后,系统和数据终身免费升级、维护。升级内容包括系统多端口开放、软件功能拓展等;维护内容包括:目录数据错误修改、漏扫描文件的补扫、不规范图像文件的处理、数据光盘重新刻录、索引维护等。(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内进行,中标方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并全权负责员工的管理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2、中标方提供档案数字化处理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所有软硬件设备需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接受采购方全程视频监控。2、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提出纸张质地状况较差档案数字化的实现方案,确保较薄纸张(如信纸、便签纸)、破损纸张、底灰较深(如草浆纸、油印纸)、字迹较浅(如铅笔字迹)、特殊纸张(如照片、图纸)等纸张质地状况较差的档案图像清晰,又不损伤档案原件。3、提出档案数字化作业流程,图像处理方法,设备及人员配置,质量控制及差错防范措施。4、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加工场地规划,说明所配备的硬件数量及规格,软件和网络环境;明确数字化加工现场的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制度。5、数字化加工成果需提供四套(两套为移动硬盘、两套为蓝光光盘)进行存储备份,光盘需采用质地优良的不可擦写的蓝光光盘,并使用正规防病毒软件对需记录数据进行病毒查杀,确认没有感染病毒后再进行刻录。6、中标方负责整个项目档案的调卷、保管、归还工作。调卷人和采购方的有关人员到库房根据清单提取相应的案卷,并在《档案数字化处理调卷登记表》上登记、签字。7、投标人不得有外资背景,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不得有外籍人士参与,并应签署保密协议。2.3 售后要求。2.3.1自最终验收之日起,中标方提供档案软件和数字化加工数据的终身免费售后服务和升级服务。2.3.2无偿提供5*24小时各种热线技术指导。2.3.3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24小时内,若不能解决问题,中标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2.3.4售后服务机构要求:需在 四川省内 设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分支机构(投标时提供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4合同签订要求。2.4.1合同签订时间: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 2.4.2完成项目时间:合同生效后2013年的300万页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需在5个月以内完成。2.4.3完成项目方式: □送货上门并安装测试□上门提货 ?其他方式 合同中约定 。2.4.4交货地点: 宜宾市档案局。2.4.5履约保证金:中标商须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5付款说明和验收方式:2.5.1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余款 / %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若无重大质量问题)。2.5.2其他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每完成100万页左右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15天内按照相应构成费用的90%支付;项目完工后组织项目总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费用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内数据及应用无问题再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电子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页签)。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1.2.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3.1.2.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3.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3.1.2.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3.1.3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限于招标文件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备注: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电子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标准页签)。3.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1.4.1投标光盘数量不足的;3.1.4.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1.4.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1.4.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1.4.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3.1.4.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3.1.4.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打*号技术指标、参数的;3.1.4.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投标光盘密封时未加盖公章,但是密封完好、标明了项目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3.3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3.3.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3.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4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文件初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3.5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6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7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按评标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3.8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8.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8.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8.3评标方法和标准;3.8.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8.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3.8.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只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3.9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3.9.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3.9.2评分分值汇总错误的;3.9.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9.4客观评分不符合评分标准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重新出具评审报告,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不得离开评审现场。4. 评审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委会综合考评的因素包括报价因素、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方面,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4.2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4.3 中标候选资格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具体评分项目因素、权重及分值如下: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分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最高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100。综合商务30分质量管理水平6投标人是否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内容需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档案数据技术服务”(意思相同的情况下,可以用其他表述方式)。具备得6分,不具备得0分。提供资质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档案管理软件6投标人是否具备档案管理软件开发能力, 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4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档案软件相关的著作权证,多提供1个证书加1分,最多加2分。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16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与县级及以上档案局(馆)等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同一档案局多个合同只能算一个业绩),本项最高得分为16分。以销售合同为准,原件备查财务状况2以投标人2011年和2012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差得0分。以经第三方审核过的财务报表为准。3实施方案及现场管理23分整体方案的合理性3整体方案合理性、完整性,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及综合分析程序能够充分满足用户需求。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项目实施和设备安排3提供档案数字化场所所需的桌椅、空调及视频监控设备;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提供社保证明)。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加工服务流程3设计有完善的加工服务流程和相应的措施,用于对数字化加工流程进行全程管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质量保障措施3多方面提出有效提高档案数字化处理准确率的质量保障措施。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安全保密控制措施3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有完善的安全保密控制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现场讲标5要求投标人对实施方案及现场管理和采用的技术等进行全面阐述,由评委根据讲标情况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档案保护措施3完善的档案保护措施。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4技术部分17分数字档案管理软件3提供业主使用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图像处理2投标人使用的正版软件,可达到以下功效:1、后续免费使用和技术支持。2、能够自动去除图像黑边、倾斜校对、去污点、文字加深、变浅等。3、具有图像批量处理功效。具备得2分,不具备得0分。加工流程自动化控制2投标人使用的正版软件,可达到以下功效:1、对数字化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管理;2、提供后续免费使用和技术支持,包括提卷、查卷、还卷、扫描、图像处理、质检、统计、流程管理等功能。具备得2分,不具备得0分。数据管理3能对宜宾市范围现使用的各种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数据迁移整合、数据扩容、数据汇集等,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横向进行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自动质检2投标人能提供批量质检软件对加工成果出具客观性检验报告,并将此软件提供给用户用于项目复检和抽检。具备得2分,不具备得0分。项目培训3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提供可行的培训方案。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售后服务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备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和响应机制和措施等。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分。5. 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3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3拒绝参加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7.4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7.5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7.6配合采购执行机构质疑处理;7.7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管。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档案法》及公共交易中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总则1.宜宾市档案局(馆)馆藏档案(兼有少量其他规格纸张、照片、图纸)进行全文数字化处理外包工作(折合A4幅面约1400万页),项目分三年实施,2013年完成约300万页,2014年完成约550万页,2015完成约550万页。2013年的项目资金已安排落实,2014年、2015年所需资金分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当年市财政划拨情况,分年签定合同开展数字化工作,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2.宜宾市档案局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项目是宜宾市数字档案馆建设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有关工作须符合建设数字档案馆的要求。3、本合同要求开展的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需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著录规则》、《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建设业务手册》、《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规范标准。4、本合同协议内容为2013年的300万页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安全的加工场地;提供所需要加工的原始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及时提供和交接。2. 甲方承诺在乙方正式施工之前,会应乙方要求确定甲方的总体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需求责任人,如人员出现变动情况,应书面告知乙方。3.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甲方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付款。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档案数字化处理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所有软硬件设备需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并封闭设备对外数据接口,乙方与参与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2.乙方免费提供一套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文档影像处理系统、档案数字化加工自动流程控制系统、批量质检系统等供甲方使用,并及时提供培训、系统升级、维护等后续服务,并将本次数字化成果数据批量入库挂接到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网络版)中,实现馆藏档案资料的计算机全文管理和检索利用。3.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内进行,确保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并全权负责员工的管理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明确项目实施小组主要管理成员名单,如人员出现变动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4.乙方在加工数据期间须做到:领取档案与归还档案入库率、完好率达100%,档案数字化扫描与档案数量、档案原貌吻合率、扫描、入库、挂接的正确率100%,档案著录准确率99%,检索利用准确率达100%。5.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档案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非法侵权,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6.乙方在加工场地安放干粉灭火器等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落实现场管理人员1-2名,专职保密监管人员1名,加工场地严禁吸烟,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场,乙方停止工作时关闭加工场地范围内所有电源,确保安全。7.乙方在加工现场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接受甲方全程视频监控,监控录像主机由甲方管理。8.因乙方工作疏漏造成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数据最后验收完成后,乙方必须退回全部资料,不得保留或复制原始、中间、成品数据副本,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数据。10. 乙方在5个月内(签定合同之日起)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完成2013年的300万页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11.乙方需将数字化加工成果提供四套(两套为移动硬盘、两套为蓝光光盘)进行存储备份及提供查阅利用服务。12.乙方不得将本委托加工服务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为违约、非法扩散或侵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13.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四、双方约定 1.乙方按要求完成2013年的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达到相关质量规定,按照考核方案(见附件1)进行打分,达到95分以上,根据2014年市财政划拨经费的情况,可继续开展2014年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乙方按要求完成2014年的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达到相关质量规定,按照考核方案(见附件1)进行打分,达到95分以上,根据2015年市财政划拨经费的情况,可继续开展2015年的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工作。2.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终身免费服务。在保证期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数字化加工成果质量等问题,乙方负责返工或者免费补扫、重新整理等的责任。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3. 甲方按进度付款。每完成100万页左右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15天内按照相应构成费用的90%支付;项目完工后组织项目总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内数据及应用无问题再付清全部剩余款项。4.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国家、省有新的规定或要求,可以终止本合同或修改合同内容,以确保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数字化加工工作的(不可抗拒力除外),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2周,每周支付迟交合同总金额的0.4%;迟交3-4周,每周支付迟交合同总金额的0.8%;迟交5周以上,每周支付迟交合同总金额的1%;不满1周按一周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延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甲方已付款项全部退还,并支付违约罚款。2.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等)作任何单方修改,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者补充的建议。3、终止本合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其他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 份。合同附件:(附件2-5签订合同时根据招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1. 考核方案附件2.相关技术约定附件3.验收测试标准附件4.售后服务计划附件5.保密协议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附件1. 考核方案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备注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3年的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加工处理项目8在规定时间完成得满分,超过1天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采购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2提供的软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满足用户需求15提供的软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能满足用户需求得满分,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数字化加工服务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要求档案整理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档案扫描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图像处理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图像存储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目录建库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据挂接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据备份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字化成果管理5开展的数字化加工服务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未满足《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项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数据验收121、领取档案与归还档案入库率、完好率达到100%得3分,每低于0.5%,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2、档案数字化扫描与档案本身数量、档案原貌吻合率、扫描、入库、挂接的正确率达到100%得3分,每低于0.5%,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档案著录的准确率达到99%以上得3分,每低于0.5%,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检索利用准确率100%得3分,每低于0.5%,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档案数字化加工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开展101、建立健全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有关制度得4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但内容不完善扣0.5-2分。2、档案数字化加工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开展,无不良事件发生得6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发生了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扣6分)。5档案数字化安全与保密工作151、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体档案数量和质量的安全,无丢失、无缺页、无损坏等现象得5分,发生实体档案丢失、损毁等现象不得分。2、确保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得3分,发生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等事件不得分。3、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要求,做好数字化加工项目的相关保密工作得7分,发生失泄密事件不得分。4、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失泄密事件等即取消2014年、2015年档案全文数字化加工处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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