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路基地基加固处理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路基地基加固处理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路基地基加固处理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J2013-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站前工程已由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457号)和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涵(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HZSG-3标段)(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HZSG-4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工程路基地基加固处理第三方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是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与鄂尔多斯市境内。

2.2 工程概况: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 公里;同步建设前朱堡至呼和浩特东联络线,线路长度38.386公里;前朱堡至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线路长度11.549公里;呼和浩特枢纽改造相关工程。

2.2.1 HZSG-3标段: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HZSG-3标段项目范围包括:前朱堡站(不含)至呼和浩特南站(不含)联络线工程11.549km;正线DK12+250-DK20+900,8.65km,呼和浩特南站铺架基地及全线铺架工程(不含HZSG-2标铺轨)。

其中路基工程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235.2万方;地基处理路基冲击碾压1.08万平方米,碎石桩94.6万延米,水泥搅拌桩37.6万延米,水泥砂浆桩8.8万延米,螺杆桩6912延米;涵洞基底处理:水泥搅拌桩10330根(6.17万延米),碎石桩890根(6675延米)。

标段合同总工期33个月。

2.2.2 HZSG-4标段: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HZSG-4标段项目范围包括:站前线下工程,正线DK20+900~DK60+200,39.3km。

其中路基工程主要工程数量:区间路基工土石方510万方;地基处理冲击碾压26.1万平方米,碎石桩91.1万延米,水泥搅拌桩169.4万延米,水泥砂浆桩86.5万延米,螺杆桩98.4万延米;涵洞基底处理:水泥搅拌桩5730根(14836延米)。

标段合同总工期27个月。

2.2.3 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电气化;旅客列车设计最高速度为160km/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上行6‰,下行13‰;牵引质量:5000吨(预留10000吨);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170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2.4 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5年。

2.3 招标范围及检测内容:

2.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路基地基加固处理检测。检测内容为:路基基底冲击碾压,螺杆桩,水泥搅拌桩,水泥砂浆桩,碎石桩等质量检测,检测项目为压实系数检测,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单桩地基承载力检测,桩体完整性、匀质性检测,桩体强度检测,桩体密实度检测。具体检测方法及质量标准参照“新建呼准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10106-2010),《客货共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 202-2008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等规范要求。

2.3.2服务期限:中标单位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正式验收止。

2.3.3 标段划分: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路基地基加固处理第三方检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涉及中铁七局HZSG-3标段和中铁二十一局HZSG-4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项);

3.1.3 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参数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参数。

3.1.4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且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1.5 有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专业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1.6 近三年有3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或同类工程项目的检测业绩,无不良记录。

3.1.7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8 投标人不得与所在检测标段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准格尔旗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6楼安质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等,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

邮 编:010109

联 系 人:刘学军 吕波

电 话:150*****066136*****635

传 真:****-*******

电子邮件:********50qq.com

收款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准鄂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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