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助售卖机投放 招标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助售卖机投放 招标公告
为提高我校整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便捷购物需求,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比选采购实施办法》,拟开展两校区自助售卖机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介绍1.项目名称:两校区自助售卖机投放项目
2.具体项目情况:
校区 | 点位 | 数量 | 共计 |
长宁校区 | 河东6号学生宿舍门口 | 1 | 8 |
河东2号楼门口 | 1 | ||
10号学生宿舍门口 | 1 | ||
东风楼 | 1 | ||
韬奋楼 | 1 | ||
图书馆主楼 | 1 | ||
图书馆副楼 | 1 | ||
21号楼 | 1 | ||
松江校区 | 明法楼东楼4层 | 1 | 8 |
明法楼西楼4层 | 1 | ||
体育馆西门 | 1 | ||
体育馆北门 | 1 | ||
杨咏曼楼 | 1 | ||
崇法楼 | 1 | ||
体育场西门 | 1 | ||
体育场中门 | 1 | ||
合计 | 16 |
二、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资质。
三、项目概况:
1.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交付地点:以上点位
四、服务方案内容要求:
1.供应商提供设备,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学校为设备提供场地和不间断电源,并对设备协助保管;
2.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需及时对设备进行补货、清洁及维修;
3.供应商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必须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对销售产品的安全卫生负全部责任;
4.供应商保证在经营过程中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在合同内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自动售货机数量;
5.学生以及其他使用人员正常使用企业售卖机过程中出现意外或因售卖机的商品质量造成事故,由企业负全责;
6.及时处理相关用户的投诉,对设备故障及时修复;
7.供应商每年支付相关费用,其中学校场地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每台每年3675元,电费据实结算;
8.所售商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
9.室外自动售卖机遮雨设施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10.供应商对自助售卖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五、答疑咨询
联系人:郭老师,130*****177。
六、文件接收
1.接收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下午15:00前;
2.投标文件投递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09室;
3.接收方式: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盖章;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快递或现场递交;
5.联系人:曹老师 ********
七、文件清单(各提供两份,下列文件都需盖章)
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售卖物品、价格,日常管理、售后等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业绩证明。
注: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全部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1年10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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