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民政局2013年冬季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八步区民政局2013年冬季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受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2013年冬季救灾物资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2013年冬季救灾物资采购
2、项目编号:BBCG2013货字159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货物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侯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投标单位须从投标单位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至本中心帐户(见本公告第七条),投标前没有按要求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5、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首付货物总额的50%,余款在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6、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金额的1%作为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建行账户)。
7、未成交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成交人请及时与本中心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以便办理退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⑤技术偏离表(格式自拟);⑥询价报价表明确要求提供的货物样品;⑦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⑧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缺一不可且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样品密封送至本中心,逾时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政务中心4楼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李文坚 电话:0774—*******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2、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贺州世纪支行
3、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采购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 期:2013年12月23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2013年冬季救灾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BBCG2013货字159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毛毯
1、规格:(2.0X1.5)m;
2、重量:5.5斤;
3、绒面纤维含量:聚酯纤维100%;
4、符合FZ/T01053-2007《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及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
1000床
2
棉袄
1、 规格为:大#、中#、小#,颜色:红色系;
2、 面料纤维含量:棉90%;聚酯纤维10%;
3、里料纤维含量:聚酯纤维100%;
4、填充物纤维含量:聚酯纤维:100%;
5、断裂强力:≥600;
6、耐汗渍色、耐洗色牢度:变色≥3,沾色≥3;
7、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色牢度:≥3;
8、符合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
1600件
各投标单位报价同时必须提供毛毯一张,棉袄一件作为投标样品用于外观、质量评价。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工艺制作、指标标准应符合本项目采购人需求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中标后封存投标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货期:
投标单位(全称 ):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货物、随配附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装卸、验收、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每件货物上必须有标签。毛毯及棉袄产品标签内容: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质量等级、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执行标准编号;
3、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检验标准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省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4、货物包装要求如下:(1)毛毯与棉袄独立包装,每件分内外包装,内包装用塑料袋,外包装用正品聚丙烯编织袋,并按采购方要求印上“救灾物资”等字样,捆扎结实。要求产品在正常气候气温下放置一年内不霉坏变质。
5、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接采购单位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3日内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6、验收方式:中标单位交货时需由八步区民政局凭样品抽检验收,检验结果要与八步区民政局所要求的质量规格相一致,中标人凭验收签字单与采购人结算。
7、付款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通过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首付货物总额的50%,余款在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8、交货地点:步区民政局救灾仓库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交清(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签订合同,5日内送货到八步区民政局物资仓库交由保管员签收,不得延期,否则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9、如检定不合格的产品,免费更换,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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