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音教系民族打击乐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上海音乐学院音教系民族打击乐器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音教系民族打击乐器采购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音教系民族打击乐器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音教系民族打击乐器采购
项目预算:含税价15.51万元 (报价须含税金、运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
二、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财务报告或财务年报内容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是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报价人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依法免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价人提供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同类项目近3年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
9.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列明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10.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授权函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3.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1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15.产品交货期或工程服务的工期完成期限等
16.标书必须胶装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在2021年10月13日下午16:00之前将标书及相关资料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人:付荣
联系电话:********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上海音乐学院是享誉国内外的双一流院校、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音乐教育专业更是受众面广、辐射大中小幼以及社会人群,打击乐是现代音乐教育体系最重要的载体之一。现有打击乐器已使用超过18年,破损严重,不能承担正常的教学、演出实践任务。为了满足我院音乐教育系教学、演出实践及合作项目的需求,现需配置耐用性高、教学适应性强、演奏效果好的专业定制民族打击乐器,用于教学和演出。
交货期:1个月 质保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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