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中心敬老院室内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中心敬老院室内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233
项目名称:于洪区中心敬老院室内设施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5,000.00
最高限价(元):445,000.00
采购需求:
家具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与预算
老人房间家具及老人餐厅餐桌餐椅,预算总额445000.00元。
二、投标要求
1.不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产品设计必须考虑保证老人安全和生活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满足临时对外的接待工作。所有产品需按现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供货及服务要求
1.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2.交货/安装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中心敬老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所有货物安装调试达到整体使用要求,按政府采购要求投入使用后先支付货款95%,质保期过后付5%。
4.验收根据省财政厅最近验收要求执行。
5.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2个月。
6.保修期(上门免费服务):不少于12个月。
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提供提供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后,按照当时市场价提供维修及更换。
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中标人备品备件不高于市场采购价格。
四、供货技术参数
序号 | 品名 | 产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单人床 | 1.尺寸:1200*2000mm; 2.材质:床体实木框架结构,环保清漆处理,漆面均匀光亮; 3.功能:高度可调节;床盖板需透气防潮。 | 张 | 130 |
2 | 组合衣柜 | 1.尺寸:2门800*2100*600mm、2门900*2100*600mm、3门1200*2100*600mm(三选一); 2.材质:全实木框架,防潮防霉,环保清漆处理,漆面均匀光亮; 3.功能:内部设置隔板,储物方便,结实耐用; | 组 | 64 |
3 | 床头柜 | 1.尺寸:450*400*500mm; 2.材质:实木框架,结实耐用,环保清漆处理,漆面均匀光亮; 3.功能:柜体合理设置抽屉,储物空间合理分布。 | 个 | 130 |
4 | 床垫 | 1.尺寸:1200*2000mm; 2.材质:无限制; 3.功能:抗菌防螨,软硬适中,舒适度高。 | 张 | 130 |
5 | 餐桌 | 1.尺寸:1200mm*800mm*950mm; 2.材质:无限制; 3.功能:结实耐用。 | 张 | 45 |
6 | 餐椅 | 1.尺寸:椅面400mm*400mm; 2.材质:无限制; 3.功能:结实耐用。 | 把 | 160 |
7 | 餐桌防飞沫隔板 | 1.尺寸:1195mm*795mm*395mm; 2.材质:有机板; 3.功能:结实耐用。 | 套 | 45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电子版备份递交至开标地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地址: 于洪区黄海路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开户行: 盛京银行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