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小翼想家”摄像头铺货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小翼想家”摄像头铺货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小翼想家”摄像头铺货项目(项目编号:dxzb-2021-B114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铺货代销按照实际销量结算,铺货代销结算标准及平台商已确定,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小翼想家”摄像头铺货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元)

备注

1

摄像头

2000

168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本项目数量为预估值,最终选型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供货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后,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供货份额执行完毕;

②本协议约定的期限2022年12月31日到达时;

③因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本协议解除之日。

(3)本次选型标的物的主要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要求。

(4)交货:乙方和/或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按本协议规定包装,并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7]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及重庆市内其他区域,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中国工艺重庆物流园。

(5)本项目划分份额,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中选相应的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和预计中选数量如下:

份额

综合排名

中选份额

预计中选数量

第一名

60%

摄像头1200台

第二名

40%

摄像头800台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比选。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终端型号存在降价时应自动下调价格,并对本次采购末梢渠道未售终端、库存终端和未执行框架做价保(按降价后的价格执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铺货产品由中选人供货至电信指定平台商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参选人中选后须与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与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诺格式自拟。

(8)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授权,并按照实际供货量支付1元/台售后服务费,承诺格式自拟。

(9)参选人须提供摄像头样品两台,要求能适配天翼高清机顶盒,经过重庆电信新媒体智家中心测试验证通过方可参与比选。详细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要求。(先将样品寄送至重庆电信新媒体智家中心进行测试,样品检测后领取测试结果报告。)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0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存在与采购内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财务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按照下述要求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线下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及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线下获取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仅接受比选文件获取咨询)。

2、线上方式

(1)应在报名时间内将1、(1)-(2)要求资料和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uiqing.cq@chinaccs.cn,邮件标题应注明“比选文件购买:XXX(项目名称)”,比选代理机构经确认无误后发出比选文件。

(2)线上获取联系人:惠清(联系电话:177*****731)。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205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5日16时00分,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51号重庆电信新媒体事业部。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序号

样品种类及规格

数量

备注

1

摄像头

2台

提供的样品规格应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s:///zbx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189*****595

电子邮件:189*****595@189.cn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联 系 人:惠清、高弋然、蔡佳

电话:177*****731***-********

电子邮件:huiqing.cq@chinaccs.cn

银行帐户: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900

注意:

1、本账号为比选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2、与本项目相关的比选文件费和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参选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请勿备注其它内容)。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0月9日



标签: 摄像头 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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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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