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招标公告
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15: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预算金额 | ¥95.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洁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681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洁钰157*****6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 与湖滨街路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鑫 159*****30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终稿-灭火剂)....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采】2021第20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 货物类 (A类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 147吨 | 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采购货物一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956000.00 | |
数量合计: | 147吨 | 预算合计: | 95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交货期为20个日历天内所有货品的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 2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6)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优先采购。
(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投标时提供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身份证明);(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加盖鲜章);(5)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加盖鲜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加盖鲜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号:********7@qq.com)。
(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将资格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格证明文件内容: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联系方式:王洁钰157*****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 与湖滨街路口)
联系方式:李鑫 15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洁钰
电 话: 157*****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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