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招标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师范大学的委托,为吉林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JLXD-2013-ZC-141
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
招标人:吉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满族语言文化博士点基础建设(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评定证书;
(4)近三年度(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及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011及2012年审计报告原件、合同业绩原件及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8.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
9.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1.5%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现金任何形式之一种。
10.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23日9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开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电 话:130*****321 联系 人:杜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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