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 招标公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 招标公告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一章采购公告(公开竞争性谈判)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 采购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考虑核电厂的特殊工况要求(安全分级与软件V&V、网络安全、环境鉴定、抗震等),根据核电厂智能型仪控设备的应用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针对不同的仪控设备类型与不同的安全分级及核级软件V&V要求,构建适用于核电厂的智能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智能化水平量化分级评价方法。
2.2采购范围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核电站智能型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体系外委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主要完成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本项目选取典型仪表6类(包括智能温度变送器、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流量计/变送器、智能液位计/变送器、智能分析仪(智能PH计和电导仪)和智能阀门定位器)给出智能化水平等级,相应的智能特性或功能(评分项,智能化表征形式),以及可执行的评价方法。研究典型智能仪表智能化水平提升的方向、方法和途径。形成包含上述研究内容的核电站智能仪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评价技术报告3份:《核电站智能变送器智能化水平评价技术报告》、《核电站智能分析仪智能化水平评价技术报告》、《核电站智能阀门定位器智能化水平评价技术报告》,3分报告均须通过甲方项目组审查,形成标准草案《核电站智能仪控设备智能化水平评价方法》1份,并通过业内专家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供应商与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3.2专项条件
无
3.2.1资质要求
无
3.2.2业绩要求
无
3.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 4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3. 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并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资质证书(如需)、保密承诺函。未上传上述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名。
4.3报价均采用网上报价,必要时提供采购文件下载,以便供应商进行核对和报价。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 报价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招标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编:100840
联系人: 王春雷
联系电话: ********-16
电子邮箱:wangcla@cnpe.cc
2021年10月9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拟参与(项目名称)的报价活动。根据贵司的保密要求,我司特此承诺:
无论我司是否被选择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我司将对我司知晓的本项目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报价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自行在本项目报价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贵司公开之日为止。如我司违反保密承诺,我司将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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