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招标公告

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招标公告

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项目编号:QYZBZC2013-238,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单位按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投标(有关详细信息请与采购代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零贰佰肆拾捌元整(20,248.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100万以下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1%,100万至500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0.7%,500万至1000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0.55%),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二)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日(日历天)内竣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项目地点:抚顺市东洲区新太南街7-1号(按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照合同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五)招标范围:楼门牌订做采购工程项目(详细内容以后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实际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应具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维护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应具备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有效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竞价文件内容要求:投标书、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方案(包括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工期网络图;主要劳动力需要表;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主要部位施工方法等)、保修服务承诺、相关企业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等)、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本竞价招标公告及评标组评标认定,取消其评标资格)。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8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的副本原件进行资格审验,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无效。

(二)报价要求:

1、清单内项目结算

(1)工程款结算按投标单位中标价一次包死(不包含暂定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竞价文件及现场所示的一切内容。投标单位须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校核(工程量清单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文本清单或自行下载),并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量单项目的不准确项。施工范围包括所示的一切内容。分项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查,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内容进行充分考虑,结算以所示内容为结算实体,为实现所示内容而发生的设计修改等在竣工时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

(2)暂定金额在施工前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所需价款须得到发包人、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认定,结算时按认定的项目、价款结算。

(3)有关支付的条款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不予支付。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仅给出了支付的一般原则,实际的支付项目全部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在计量和支付条款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新增加项目结算

(1)新增加项目费用是指那些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施工图中没有表示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不属新增项目,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分项工程费用中。新增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

a、暂定项目

b、设计变更部分(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内容)。

(2)任何新增加项目的施工须经发包人事先认可,承包人不得先施工、后以既成事实追索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新增加项目由承包人在施工后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新增加项目的内容及工程量。所有新增加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设计变更项目在合同价款中核增或核减。

(4)当发生设计变更项目时,其结算按下列优先序计算

a、清单中已有的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b、清单中有类似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2008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

(5)暂定项目的结算原则

a、已经发包人审核认定的价格执行发包人认定价格;

b、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c、清单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d、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2008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

3、固定报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固定报价的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必须填列并必须按本清单规定的数量或金额填列,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由于暂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而发生的因招投标过程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须按规定全额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到投标综合单价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暂定金额属业主费用,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4、商务标评定的基础为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合格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中应列主要材料价格表,若未列或材料价格与市场明显不符,评标委员会按低于成本的报价处理取消评标资格,扣罚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取且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三)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投标单位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招标文件(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投标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招标文件(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四)评标原则: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建设单位按企业实力、施工方案、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单位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帐号:5110 0012 0110 1000 0039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3年12月27日算起28天内有效。

四、竞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27日9时。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8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检验合格报告书等副本原件,未提供原件投标无效。

五、本项目采购及招标投标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民政局

联系人:姜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海燕

联系电话:***-********

内容说明及要求详见附件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民政局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民政局地名楼门牌订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项目编号:QYZBZC2013-238,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单位按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投标(有关详细信息请与采购代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一、采购内容:(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零贰佰肆拾捌元整(20,248.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100万以下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1%,100万至500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0.7%,500万至1000万部分的收费标准为中标价格的0.55%),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二)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日(日历天)内竣工。质量要求:合格。(三)项目地点:抚顺市东洲区新太南街7-1号(按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照合同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五)招标范围:楼门牌订做采购工程项目(详细内容以后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实际为准)。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维护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应具备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有效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三、投标要求(一)投标竞价文件内容要求:投标书、详细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方案(包括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工期网络图;主要劳动力需要表;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主要部位施工方法等)、保修服务承诺、相关企业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等)、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本竞价招标公告及评标组评标认定,取消其评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8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测合格报告书、项目经理证(如采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规费标准(如采用)的副本原件进行资格审验,未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无效。(二)报价要求:1、清单内项目结算(1)工程款结算按投标单位中标价一次包死(不包含暂定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竞价文件及现场所示的一切内容。投标单位须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校核(工程量清单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索取文本清单或自行下载),并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量单项目的不准确项。施工范围包括所示的一切内容。分项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查,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内容进行充分考虑,结算以所示内容为结算实体,为实现所示内容而发生的设计修改等在竣工时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2)暂定金额在施工前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所需价款须得到发包人、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认定,结算时按认定的项目、价款结算。(3)有关支付的条款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不予支付。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仅给出了支付的一般原则,实际的支付项目全部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在计量和支付条款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新增加项目结算(1)新增加项目费用是指那些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施工图中没有表示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不属新增项目,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分项工程费用中。新增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a、暂定项目b、设计变更部分(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内容)。(2)任何新增加项目的施工须经发包人事先认可,承包人不得先施工、后以既成事实追索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3)新增加项目由承包人在施工后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新增加项目的内容及工程量。所有新增加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设计变更项目在合同价款中核增或核减。(4)当发生设计变更项目时,其结算按下列优先序计算a、清单中已有的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b、清单中有类似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2008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5)暂定项目的结算原则a、已经发包人审核认定的价格执行发包人认定价格;b、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c、清单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d、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查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2008年定额及专业承包一类取费。3、固定报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固定报价的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必须填列并必须按本清单规定的数量或金额填列,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由于暂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而发生的因招投标过程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须按规定全额计入投标总价(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到投标综合单价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暂定金额属业主费用,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4、商务标评定的基础为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合格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中应列主要材料价格表,若未列或材料价格与市场明显不符,评标委员会按低于成本的报价处理取消评标资格,扣罚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取且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否则按废标处理。(三)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投标单位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招标文件(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投标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招标文件(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四)评标原则: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建设单位按企业实力、施工方案、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单位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帐号:5110 0012 0110 1000 0039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六)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七)报价有效期:从2013年12月27日算起28天内有效。四、竞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2月27日9时。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8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检验合格报告书等副本原件,未提供原件投标无效。五、本项目采购及招标投标过程未尽事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相关要求。六、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抚顺市民政局联系人:姜群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姜海燕联系电话:***-********工程内容说明及要求详见附表。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工程内容说明及要求:招标产品为楼牌、门牌,单元牌和户牌。招标产品的生产制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1-1999》规定。规格尺寸和书写版面标牌书写平面的尺寸规格应符合下表规定,外沿宽度误差不超过钣金件自由公差。(单位 mm)类别书写版面尺寸(长×高)外沿宽度楼牌900×500≤25门牌600×400≤15单元牌250×80≤8户牌90×40≤4楼牌左边五分之三的版面用于书写所在街(路)名称、汉语拼音和邮政编码,其中上部五分之三的版面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一的版面用于书写相应的汉语拼音,下部五分之一的版面用于书写该楼所在邮局投递区域的邮政编码。楼牌右边五分之二的版面用于书写楼房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高度不小于350mm。大门牌上部五分之一的版面用于书写所在街路汉字名称,中部五分之三的版面用于书写编号,下部五分之一的版面用于书写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单元牌和户牌版面文字布局合理醒目美观。2、文字书写要求标牌上的文字、拼音字母、数字、横线和边框线一律使用等线黑体字样式,并且要比板材漆面凸出0.5mm。汉字书写形式使用国家确定的规范汉字。文字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整体位置适中。楼牌上的汉语拼音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拼写,一律大写,不标声调;拼音词汇间的间隔应大于一个大写拼音字母;多音字和有异读的字根据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的读音拼写。楼牌和门牌上的楼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楼牌和门牌上标示邮政编码,要求在“邮政编码”四个字后空一格书写编码,编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邮政编码的字号比汉语拼音字号小一号。单元牌文字用汉字书写(号码数字用汉字一,二,三……),并加白色边框。户牌文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3、颜色标牌采用GB 2893规定的安全色。各类标牌的颜色见下表.标牌颜色类别背景色文字颜色楼牌蓝色(左边书写名称部分)、白色(右边书写楼号部分)白色(左边书写名称部分)、红色(右边书写楼号部分)门牌蓝色白色单元牌蓝色文字、边框均为白色户牌蓝色白色4、材料与性能标牌基材使用长余辉铝板,厚1.5mm,无拼接或修复,表面光滑、平整,没有伤痕、裂纹、污垢,使用前做好表面防锈处理。基材应与标牌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具有相容性。标牌具备以下性能:耐水性、耐中性盐雾性能和耐自然气候曝露性能;耐老化性,使用漆膜的标牌耐老化性能不低于GB/T1766-1995的5.1规定的综合老化性能等级2级的指标;抗冲击性,10㎏㎝冲击强度下不破损;α、γ、β辐射值不超过清洁水平;初始亮度高于500mcd/㎡,10h内亮度不低于10mcd/㎡。5、标牌外观标牌的表面覆盖PDS树脂光油保护膜,外观平滑、整齐,发光、反光性能均匀,无毛刺、裂纹、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现象;无面积大于20mm2的气泡;反光膜底面不允许拼接。三、安装维护要求依据《抚顺市门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市地名办的要求,自从安装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维护期限7年。保修期内标牌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无偿制作安装。三、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合计1楼牌块502602门牌块61253单元牌块93124户牌块44851.2合计四、明细内容如下:序号标志内容验收时间安 装 事 项备注类别门楼牌编号邮编数量建设单位工程名称1楼牌绥化路(西段)31-5号1130042金丰园金丰国际2楼牌丹东路(东段)41号1130012辽宁世恒房地产凤城社区1#地块家和美欢乐城3楼牌雷锋路(东段)26号1130012银达房地产望花医院北(盖平宝居)4门牌盘南路(西段)32-2号1130011望花区棚户区改造盘南小区2-E#楼5门牌青年路(东段)17-3号1130041广联达裕祥福特4S店6门牌青年路(东段)17-7号1130041广联达汇通汽车4S店建设项目7门牌人工河路24号1130092福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8楼牌北镇街5号1130012抚顺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7# 楼9楼牌北镇街1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8# 楼10楼牌北镇街1-1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9# 楼11楼牌北镇街5-1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0# 楼12楼牌北镇街7-3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1# 楼13楼牌北镇街5-2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2# 楼14楼牌北镇街5-3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3# 楼15楼牌北镇街7-4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4# 楼16楼牌北镇街9-7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5# 楼17楼牌北镇街9-6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6# 楼18楼牌北镇街13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7# 楼19楼牌北镇街11号1130012营口路万众三角地局部调整规划18# 楼20楼牌青台子街144号1131222抚顺鑫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1#、A#21楼牌青台子街144-1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2#22楼牌青台子街144-2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3#23楼牌青台子街144-3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4#24楼牌青台子街144-4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5#25楼牌青台子街144-5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6#26楼牌青台子街146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7#27楼牌青台子街146-1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8#28楼牌青台子街146-2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9#29楼牌青台子街146-3号1131222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10#30门牌青台子街146-4号1131221金盾小区(青台子东路1#2#地块)2-B#单元牌类别数量类别数量类别数量类别数量类别数量一单元28二单元28三单元25四单元10五单元2六单元户牌号码数量号码数量号码数量号码数量号码数量本期合计:楼牌:50块,门牌:6块,单元牌:93块,户牌 :4485块。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