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常养护隧道消防设施整治完善(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日常养护隧道消防设施整治完善(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隧道消防设施整治完善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隧道消防设施整治完善项目已由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宁交投发〔2021〕14号)和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第14次)文件批准,采购资金为自筹,已经落实到位。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隧道消防设施整治完善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JZNXB-2021-17-1
2.3招标范围:对隧道内消防设施进行完善更新,完善更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泡沫液、液位仪显示器、消防水带、水带接头、分水器、泡沫枪头、氧气壶、防毒面罩、灭火毯、消防服、机房超高温温度报警器、消防直流水枪、闸阀(铜芯压槽)、止回阀(铜芯)、消防栓接头、卡箍、伸缩节、七氟丙烷等消防设施并完成安装。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包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业绩。且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企业信誉:
(1)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 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 号)文第25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或在线办理(系统网址http;//online.cwca.com.cn/),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西部CA客服部。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招投标平台发布的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口北京东路收费站办公楼
联系人:藏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8号
联系人:许清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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