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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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

投标邀请书
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沈阳市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 购 人:大东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 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
项目编号: DD(P)2013-0319(2)
公告编号: DD(Z)2013-0162
1、采购内容及资质要求:
(1)内容:兴东中学报告厅设备。1批
(2)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领取招标文件: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注: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3日13:30-14:00(北京时间)在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3日14:00(北京时间)在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5、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地 址:大东区津桥路18号
邮 编:110042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项目受理科

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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