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2021〕9号)和《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转发福建省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作为三明市核酸检测基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达到检测量6万份/天的要求,现拟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1批及移动核酸检测车2台。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财购〔2020〕2号)精神,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执行采购便利化政策。为加快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通过扩建三明市第一医院核酸检测基地,使现有的3万份/天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到6万份/天。因本次采购的紧急性及特殊性,故欢迎央企或上市公司等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医疗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三明市第一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清单》、附件二《三明市第一医院移动核酸检测车采购清单》

二、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三《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

2、公司的三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推介产品的相关证件材料(彩页、授权书、注册证等)

4、2019年至2021年9月所推介产品在国内至少三家三甲医院的中标材料(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

三、各投标方须提供最佳供货方案和到货承诺书,各投标方须对承诺书负责。

四、投标方须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的10日内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交付医院使用。

五、本次采购中标人须交纳人民币5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双倍。

六、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七、递交材料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6日

递交材料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设备科812室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委、设备科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163*****67131169.docx" target="_blank">1 三明市第一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清单

********/163*****70126896.xlsx" target="_blank">2 三明市第一医院移动核酸检测车采购清单

********/163*****88639753.doc" target="_blank">3.三明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应急询价采购记录表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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