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进网格管理平台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进网格管理平台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检察官进网格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N-C-027
项目名称:检察官进网格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玖千元整(¥1279,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玖千元整(¥1279,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为招标人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格局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以检察联络员、综治网格员队伍为基础,以高新区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指挥调度平台为载体,立足检察职能、融入网格、服务网格、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保障民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检务公开、强化法律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着力开拓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新格局:
(一)建设虎丘区检察官进网格管理平台大屏系统:以一屏、一看板的展示形式,综合展示全区检察官进网格的数据展示,采用地图展示的方式,展示检察官与网格清单等;采用图表的形式,展示检察官进网格的工作情况,法律宣传活动、公益诉讼情况等,实现检察官进网格工作的“一图知全情”成效。
(二)快速整合检察线索:检察官第一时间掌握管辖网格的检察线索信息,平台根据区检察院“检察官进网格”责任包干清单,整合综治网格员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检察线索等信息,实现检察线索由量变到质变的基础。
(三)打造“检察官进网格”工作平台:落实综治网格员上报的线索闭环跟踪,通过队伍建设、检察线索、法律宣传、公益诉讼等功能,真正做到检察官融入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后的队伍融合、信息融合、业务融合。第一时间把社会矛盾在基层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四)打造“未成年人监督保护”工作平台:落实虎丘区在对未成年人权益监督保护工作中的高新特色,对未成年人权益线索收集,提供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权益线索保护,在线帮教等服务。
(四)基础架构的动态化。检察院信息化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升,检察业务覆盖面也不断扩大,其中就要求IT基础架构应规划和建设一个高扩展、高性能、高可靠和高可用的动态信息基础架构,也是支撑虎丘区检察工作的基础。
要求投标方深入分析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进网格管理平台建设目标,引导区其他综合治理管理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从而使信息化建设起到合力作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秀路18号
联系人:蒋楚楚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邦奇、方思然、宋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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