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招标编号:TZC—2013--110 招标文件项目业主:重庆医科大学项目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 李霞林 资格(章):渝建招
*******号 审核人: 何雨 资格(章):渝建招
*******号2013年11月总 目 录第一篇招标公告51、 招标条件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 投标人资格要求5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6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6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77、联系方式71.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招标内容- 17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 17 -1.5费用承担- 18 -1.7语言文字- 18 -1.8计量单位- 18 -1.9踏勘现场- 18 -1.10投标预备会- 19 -1.11分包- 19 -1.12偏离- 19 -2.招标文件- 19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9 -2.2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20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 20 -3.投标文件- 20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20 -3.2投标报价- 21 -3.3投标有效期- 21 -3.4投标保证金- 21 -3.5资格审查资料- 22 -3.6备选投标方案- 22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4.投标- 22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 -5.开标- 23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3 -5.2开标程序- 23 -6.评标- 24 -6.1评标委员会- 24 -6.2评标原则- 24 -6.3评标- 24 -7.合同授予- 25 -7.1定标方式- 25 -7.2中标通知- 25 -7.3签订合同- 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8.1重新招标- 26 -8.2不再招标- 26 -9.纪律和监督- 26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6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6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9.5投诉- 28 -10.其他- 2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 29 -1、编制依据- 29 -2、评标原则- 29 -3、评标委员会- 29 -4、评标工作纪律- 29 -5、评审内容- 30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33 -第三篇商务条款- 37 -一、交货时间:- 37 -二、工程实施地点:- 37 -三、运输及包装方式:- 37 -四、移交、安装调试:- 38 -五、工程(设备)验收:- 38 -六、售后服务- 38 -七、付款方式- 38 -八、技术培训方式、人员、数量及时间- 39 -九、其他:- 39 -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40 -一、合同主要条款- 40 -1、定义- 40 -2、合同标的- 40 -3、合同价格- 40 -4、付款- 40 -5、检查验收- 40 -6、索赔- 41 -7、合同争议的解决- 41 -8、违约责任- 41 -9、合同生效及其它- 41 -二、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 42 -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4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8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9 -五、招标文件确认书- 50 -其他资料- 51 -第一篇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ZC—2013--110 1、 招标条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2012]622号文”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医科大学;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末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2. 1.1招标内容如下:新风及空调机组21台,风机盘管762台,送排风机31台。空调末端和送排风机的设计、制造、运输;满足二年正常操作及维护使用的有关供货项目的零配件等;有关的技术服务:按招标人要求培训技术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承担项目建成投产后技术服务工作;操作、维护、检修手册的编制等服务;指导安装、调试、指标测试、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联动试车合格后24个月对竣工设备的运行监控和维修。2.2、技术要求:详见本标书第五章内容和要求;2.3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2.4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2.5项目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独家授权的经销商;3.2对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资或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具有与投标产品相一致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认证,如ISO19001 ,ISO14000等。(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3.3对经销商投标要求: 经销商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产品厂家应满足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第2条要求的其他证书、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授权书原件);3.4财务及业绩要求 生产厂商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且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2010年至今有不少于2个类似本项目的成功业绩(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质量及供货周期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是经销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承诺)。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年 12月 24日;4.2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提出疑问期内匿名提出。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现金500元/份,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 月 16 日10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5.2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联 系 人:蒋老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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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联系人:李霞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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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年12 月 24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1.1.3招标人单位名称: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邮编:400016联系人:蒋老师电话:
***-********1.1.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联系人:李霞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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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3.1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书提供的清单(附件1及附件2及附件3),提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的空调末端设备和送排风机的设计、制造、运输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1.交货方式:设备运送至用户指定地点库房或工地,落地交货;★2.交货时间:每次交货时间为需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分批次交货。★3.合同签订后,全部设备应按约定时间交货验收。1.3.3伴随服务要求附属服务内容:满足二年正常操作及维护使用的有关供货项目的零配件等;有关的技术服务:按招标人要求培训技术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承担项目建成投产后技术服务工作;操作、维护、检修手册的编制等服务。配套工具。指导安装、调试、指标测试、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联动试车合格后24个月对竣工设备的运行监控和维修。配合安装公司试车及BAS施工。1.3.5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定及设计、制造的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资质条件(合格投标人的范围):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独家授权的经销商;②对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资或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具有与投标产品相一致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认证,如ISO19001 ,ISO14000等。(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③对经销商投标要求: 经销商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产品厂家应满足生产厂家资质要求(提供生产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第2条要求的其他证书、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授权书原件);④2. 财务及业绩要求 生产厂商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盈利、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且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2010年至今有不少于2个类似本项目的成功业绩(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质量及供货周期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是经销商投标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承诺)。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算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开标后,经招标人查实其提供的资料有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除要求是原件的外,其余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1.9.1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安排对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获取现场条件信息。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是否允许再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再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需修改或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澄清或答疑,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出补遗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提供投标产品样品、样本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手册,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2.2.1对招标文件的疑问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匿名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提出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2、提出疑问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3、提出疑问结束时间:2013年12月 30日15:00时(北京时间)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1、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修改或对疑问作答的,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公布。2、答疑开始时间:同提出疑问结束时间3、答疑结束时间:2013年12月 31 日17:30时4、投标人自行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澄清、修改或对疑问作答的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被拒绝。3.1.1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准);2、投标文件的组成必须统一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内容)3.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原则:(1)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2)投标文件中设备、备件报价必须是含税价、含包装及运输费用。报价范围及方式:空调末端和送排风机设备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保修期间的缺陷修复等应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主列入报价。(1)空调末端和送排风机设备及附件设计、制造、货物供应,有关供货项目的备品、备件应满足二年正常操作及维护使用。该清单及图纸资料必须在合同前定一周内提供给招标人。(2)设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合同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单价包括货物从制造厂运至项目现场交付招标人之前及保修期间的缺陷修复费等全部费用(设备设计、制造或采购费用、配件及随机工具运费、保险费、增值税等全部费用)。(3)其他服务包括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维护服务,提供试运行和维修手册、培训等以及招标文件认为需要的、适当的其他服务。投标文件报价若投标人或招标人认为认为有遗漏项目,招标人有权视为其报价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中,在合同履行中不予增补。合同价格一经确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做任何调整。二、本次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
********131*****902004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
****************918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
********141*****6666-6918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同,请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专用账户内!4、投标人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3.5.1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即为审查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提供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装)。3、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再提供贰份投标文件给招标人进行存档备案。3.7.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装订(1)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页码;(2)投标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页码:A、“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质保期满后必备备品、备件和易耗品分项单价表”和“材料明细表”、“售后服务”“招标文件确认书”、“法人委托书”等;B、技术部分内容①对本厂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实力、生产能力作详细介绍;②提供设备主要配置表;③提供空调机组和送排风机的结构形式、同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样本及相关资料;④提供表凝器铜管、铝箔检验报告和厚度的相关资料;⑤提供彩钢板检验报告和厚度、产地等相关资料。)⑥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投标人认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进行完整描述的其他必要内容。2、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写明相应内容。(提示:“资格审查部分”袋、“投标文件大袋”在重庆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有售;投标人也可以自制文件袋及大袋、自行装袋密封和盖章)3、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人应该手持备查。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一期后续工程空调末端设备招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在 2014 年 1 月 16 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30分钟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14年1月 16 日10时(北京时间)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详见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开标会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如有投标人未出现在保证金展示一览表中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评标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和所规定的评标办法、标准、细则进行评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并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开标前,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和业主专家1人组成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仍具有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补充内容、招标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10.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2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中标总价的5%;2、履约担保方式:现金、银行电汇;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不计利息一次退还; 5、若供货单位发生供货时间延误、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抽检不合格、更换约定的品牌等情况,按合同约定处以违约责任金和进行索赔。10.4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价1.5‰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伴随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四)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五)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价1.5‰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招标公告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三篇商务条款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新风及空调机组清单及技术参数表附件2:风机盘管清单及技术参数表附件3:送排风机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表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对招标文件的疑问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下载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前,通知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2.3.1投标人如果有疑问,招标人可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答疑,在网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答疑补遗区”栏发出通知或答疑通知;投标人应时刻在网上相应地方查寻通知、修改、答疑等信息,如果投标人疏忽大意,其后果自负。如果澄清、修改和答疑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经有关部门同意后通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网上收到答疑、修改通知后,应按照内容执行,不必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所要求的全部内容。3.1.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材料明细表;(4)售后服务;(5)招标文件确认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对本厂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实力、生产能力作详细介绍;(8)提供设备主要配置表;(9)提供空调机组和送排风机的结构形式、同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样本及相关资料;(10)提供表凝器铜管、铝箔检验报告和厚度的相关资料;(11)提供彩钢板检验报告和厚度、产地等相关资料。(12)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投标人认为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部分进行完整描述的其他必要内容。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其相关规定填报。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本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内容和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如有投标人未出现在保证金展示一览表中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及业主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自己网上看公示栏目)。7.3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 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在7.3.1条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3.4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放弃承包权或因自身原因(如资金不保证,设备、机具、劳动力等资源不保证, 无法提交履约保函等等)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仍具有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 其他补充内容及交易服务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内容和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招标的要求,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坚持依法评标的原则;3.采用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成员5人构成;在开标前,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或在行政主管部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和业主专家1人组成确定。4、评标工作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评标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2评标在封闭、保密的方式下进行,有关评定过程信息对投标人及其他无关人员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评标情况泄漏给参加评标工作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并集中封存保管,由评标区提供的工作电话对外联系。4.3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未经监督部门授权不得接待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联的人员。4.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任何试图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做法都将导致取消相关投标人可能的中标资格。4.5评标委员会及评委的评分细节应接受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和质询。4.6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均不得私自离开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区域或场所,如确需离开,应经监督部门同意。4.7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细节。4.8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注意保存评标资料,不得遗失或带离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场所,评标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归档。4.9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可提请招标人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视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5、评审内容5.5.1 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初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说明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有效签署、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废标的情形。形式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2资格评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3响应性评审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重大偏差的情形等。响应性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逐项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重大偏差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定该投标为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四)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五)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废标。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认定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方面出现重大偏差:⑴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⑵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⑶ 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⑷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⑸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⑹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或条款(带★号)的。⑺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⑻ 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的;⑼ 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10〕 投标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11〕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和“材料明细表”要求进行报价或报价有重大遗漏的投标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5.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所有被认定为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如下: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按评审合格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排列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6、定标办法6.1、定标原则按照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的,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其投标价格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的,以其实际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如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不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6.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中标。6.3、招标人将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同时将招标结果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公示3天。6.4、如果在审查或公示期内,确定该中标人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或不符合资格后审条件要求,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候选人作出类似的审查和公示。6.5、中标通知书⑴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⑵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招标结果通知发出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⑶《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6、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规格型号的权力:根据需要,招标人有权提出对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按需求作适当调整,价格按报价书单价进行调整。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1、设备均为制冷和采暖两用,技术参数及清单见附件1、2、3;各厂家参照附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根据自己设备的规格型号进行投标,但应符合设计要求;每台机组设备编号与安装位置一一对应;2、空调器、风机盘管的制造和检测应符合GB/T14294-93《组合式空调机组》、GBB326-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JB/T9064-1999《盘管、耐压试验与虑封性检查》、GB/T14295-93《空气过滤器》、GB/T7725-96、GB/T4706-1996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以上规范如实施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标准高的执行);3、空调末端设备运行工况:⑴制冷时干球温度27.3oC, 湿球温度19.5oC进水温度7oC,出水温度12oC,温差5oC;⑵新风干球温度35oC,湿球温度28oC,进水温度7oC,出水温度12oC,温差5oC;⑶制热回风干球温度21oC,进水温度60oC,出水温度50oC,温差10oC。4、风机盘管 4.1 设备使用条件 1)电源:AC220V±10%/ 50Hz±5%。2)接地电阻:<1欧。3)应能在环境不超过45℃,相对湿度不超过99%情况下连续正常运行。机组使用寿命要求20年以上。4.2技术要求 1)、总风量、机外静压、冷量、热量等不允许负偏差,噪声不允许正偏差。2)电源: 单相AC1P/50Hz /170V~250V。风机盘管电机具有限流过压双重安全保护。3)电机选用合资及以上知名品牌,要求性能稳定、能耗低、噪音低4)整体结构简单,方便拆装及清洗盘管翅片。5)机组保温材料、电气、风机、叶轮等材质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协会有关规定。6)轴承采用高级可靠轴承,自动润滑,无需加油、无需维护除轴承密封圈及传动部件,正常寿命期间可更换外,其他材料部件正常运行寿命大于15年,参考品牌NSK、SKF、FYH等品牌产品。7)壳体主要部件采用厚度δ≥1mm的优质镀锌钢板。8)盘管:盘管采用优质铜管(高效紫铜管T3),高效传热条缝形防腐亲水铝翅片,机械整体胀管,最大工作压力见设备表。接管采用螺纹连接。盘管排气阀应配制软管。9)叶轮:热镀锌板整体冲压成型,或高强防氧化铝合金,100%动平衡试验检测,圆周最大不平衡量不超过0.2克。10)风机: 双进风前弯多叶低噪声,离心风机,经严格动、静平衡试验。按风机应用软件进行选型,以获取最佳工作点、效率及噪声级。蜗壳采用热镀锌钢板压模而成。叶片采用整体冲压成形。11)接水底盘:板材选用大厂冷轧钢板压制成型,双面均需经酸洗磷化处理,再经静电粉末喷涂混合聚脂并经高温固化。冷凝水盘保温材料为δ≥6mm,12)所有紧固件均为镀锌件。13)风机盘管进出水管的位置,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清单说明确定。可在现场方便地改变接管方向。14)风机盘管带回风箱,其回风箱采用冷轧钢板与保温材料一次成型,制作精良、美观实用。 4.3铭牌及各类标记1) 设备铭牌、使用指示必须用中文表示。每台设备均应有制造厂家的铭牌,并装在较醒目的地方。铭牌上应清楚地标明设备编号、设备名称、供电、电机功率、制冷量、制热量、风量、机外静压等参数。2)投标文件中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且属于合理化建议,必须要有专项说明。3)其它未尽事宜详招标人提供的空调施工图。4)消防要求:空调系统应满足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要求。5、新风机组、空调器:5.1设备使用条件 1)电源:三相380V±10%/50HZ±5%。 2) 应能在环境不超过45℃,相对湿度不超过99%情况下连续正常运行。机组使用寿命要求20年以上。5.2基本要求 2)机组内配置的过滤器、表冷器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机组构件表面应作防锈和防腐处理。4)机组外表面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色调一致,无汽泡和剥落,机组清洁干净,箱体内无杂物。5)机组箱体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箱体连接件有防冷桥措施。6)机组设排水口,凝结水排放流畅,无溢出和渗漏。7)轴承寿命基于ISO 281的L10标准,其寿命应不小于75,000小时。 8)新风机组(含新风加二次回风)应配初中效过滤器,其它空调机组配初效过滤器。初效过滤器为板式过滤器(过滤级别G4),中效过滤器为袋式过滤器(过滤级别F6),初效过滤器应带有一套备件。 9)空调机组和新风机组各功能段应为可拆式,其外形尺寸应符合机房大小及运输通道的要求(宽度小于1.1m) 5.3设备性能要求 1)表冷器(热盘管):水侧承压最大工作压力(设计压力)1.2MPa,表冷器(热盘管)水压试验压力不小于设计压力1.5倍,保持压力时间≥3分钟或气压试验压力不小于设计压力的1.2倍,保持压力≥1分钟,无渗漏;提供表冷器(热盘管)的水阻力,表冷器水阻力不超过50KPa。表冷器设计迎面风速为2.5m/s,若超过此速度,表冷器需要增加挡水板。2)风机:提供风机特性曲线;额定风量和余压在国标GB/T14294规定条件下,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95%,机外静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3)机组实测冷量不低于设计冷量的95%。4)功率实测值不超过额定值10%。5)机组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运行时不应有凝露滴下。5.4主要部件性能要求1)外面板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优质镀锌钢板,要求满足10年以上的使用要求。保温:具有吸声功能的保温材料,保温层厚度按机组实际要求,确保机组在任何工况下使用时机组外表面无凝露现象。箱体应有AC380V/50HZ电机电源接线盒。2)整机漏风率:在额定工况下,机组的最大漏风率不大于1%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3)接水盘用厚度δ≥1.0mm不锈钢加工,用厚度δ≥8mm的B1级发泡橡塑材料保温。4)风机及电机:采用国内外著名品牌低噪声离心风机,新风机组、吊顶式空调机组风机应选择进口或合资优质著名品牌的产品,技术标准相当于浙江亿利达、世揆(SHIKUI)、洛森(ROSENBERG)等产品的技术水平。变风量空调机组采用直联传动形式。电机:技术标准相当于ABB、南京长江、杭微等产品的技术水平。电机绝缘等级为B级,防护等级为IP55。安全性能要求按GB10891执行。5.5 提供基础设计图.6、送排风机技术参数要求:6.1、送排风机均采用离心风机箱、电机内置,送排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6.2、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给定的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 a) 轴流式排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5%;b) 离心式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5%;6.3、电机选用国产或合资知名品牌,性能稳定,叶轮选用铝合金或钢制叶轮,板材及钢制叶轮防腐处理;轴承应为含油自润滑轴承;6.4、提供电气控制原理图和基础设计图;6.5、提供风机设备外形图和接管尺寸。6.6、风机箱体采用框架和箱板拼装结构,框架采用铝合金材料,箱板采用夹层复式板,外板采用优质镀锌钢板,内部采取降噪措施(外板 消音棉 穿孔消音板),机箱应是板式结构组合而成,为维修或服务,其结构应可以较快及较容易地拆散及组装,不可以用焊接的机箱。6.7、送排风机设备清单中要求采用节能风机(直流无刷电机)的风机类型应为无蜗壳离心风机。6.8、直流无刷电机采用施乐百、EBM,亿利达等档次优质品牌。6.9、电机必须满足自带0-10V、4-20mA、RS485及故障报警,启动方式、零电流启动,0-100%无级调速。6.10、提供所报设备主要配置表,主要零部件产地、性能及有关技术参数,进口件应具有报关手续及相关资料。7、免费负责调试安装指导及前期工作,并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工第三篇商务条款一、交货时间: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供货批次、方式,在业主提出供货书面通知书30天内将成套设备运到施工现场。二、工程实施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现场内需方指定地点。三、运输及包装方式:供方必须用防撞击的包装将所有货物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1)设备的防护及油漆设备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的具体防护措施供招标人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油漆表面应光洁,无折皱和剥落。2)所有设备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3)不油漆且易磨损的零件应涂上高熔点或脂肪酸或其他保护功能的油脂以得到保护,并得到妥善包装后固定。机组所有开口处应封闭保护起来,以防止在运输人搬运途中异物进入。4)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5)设备的包装费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招标人所有。6)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一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设备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或中、英文两种。以中文为准。7)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调试的安全。8)随包装箱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四、移交、安装调试: 货到现场后24小时内供方必须通知需方,由监理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参加人员包括监理,业主现场代表、审计和纪委工作人员,空调安装单位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单(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签字)后,供方将设备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空调安装单位,由空调安装单位完成二次转运、保管、安装、成品保护、调试等工作,供方提供技术支持。五、工程(设备)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六、售后服务1、质保时间、内容须明确无误,是包换还是保修,是免费更换还是有偿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材料,提供平滑升级是否补差价。至少必须提供二年的免费包修服务和终生维护。2、服务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3、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予以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4、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报价供应商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5、需提供维保期满后的5年不变零配件清单和维保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中。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供方每次供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该批次货款的70%,社会审计(若需国家审计,以国家审计为准)后,供方缴纳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需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方,质保金不计息。八、技术培训方式、人员、数量及时间供方负责在安装现场或其工厂免费培训需方的技术人员(2-3名),达到上岗水平。九、其他:1、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无向卖方进行解释的义务。结算时按投标单价增减。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使用方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卖方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3、供方每批次提供货品,其接管方式等技术参数必须严格按需方要求实施。所有产品固定措施必须按规范落实。第四篇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需方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供方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需方和供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各级财政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合同标的(1)合同标的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空调末端设备货物规格(型号):见附件2数量:见附件2(2)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3)货物的产品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供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缴纳的税费。(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支票。(3)付款方法:需方自行支付。5、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除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监督管理部门可通报全市。(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签字盖章并作为支付凭据。6、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7、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依法向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书、投标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__份,___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设备投标书(封面)投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单位:发出时间: 年月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传真:电挂:联系人: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二、投标函致(招标人)我们收到贵方 设备的招标文件(编号),经详细研究,愿意参加投标。并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我投标单位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份。文件包括: 1.投标书。包括投标报价表(附表1),材料明细表(附表2),单台设备造价表(格式自行设计),售后服务表(附表3)等。2.资格证明文件(按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五款要求提供)。3.金额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设备。投标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2)愿意按照国家《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理解你们不以最低价格作为唯一中标的选择标准。(4)如果我们的投标书中标,我们将尽快签订供货合同,并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5)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4.有关本投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单位:(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 日附表1:投标报价表 序号名称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台2台3台4台5台6台7台8台9台10台11台12台13台14台15台16台17台18台19台20台21台22台23台24台…合计大写投标单位:(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月日附表2:质保期满后必备备品、备件和易耗品分项单价表序号名称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注:此报价表为质保期满后的5年不变零配件清单和维保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单位:(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月日附表3:材料明细表 序号元器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材质或壁厚品牌及产地单价备注本表根据各种设备详细填报,包括所有元器件、箱体等,并提供质检报告。投标单位: (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月日附表4:售后服务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可 提 供 的 优 惠 售 后 服内 容务 投标单位:(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 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身份证复印正面,且不放大不缩小。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日期:致:重庆医科大学 (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处注:身份证复印正面,且不放大不缩小。投标人公章:注:“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多备一份、单独持有参加开标会。 五、招标文件确认书致:招标人 我单位参加 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日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资料附件1:风机盘管清单及技术参数表附件2:新风及空调机组清单及技术参数表附件3:送排风机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表附件2:新风及空调机组清单及技术参数表(21台)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风量(m3/h)冷量(Kw)热量(Kw)水量(L/s)水阻(KPa)全压(Pa)余压(Pa)功率(KW)排管数量接管方向1卧式新风带一次回风空调机组AUM1627H25HTR15%新风台127700231.2270.210.420.31072600156Row右2立式新风机组AUM1015台178000118.33121.45.3319.583035046Row左3卧式新风带一次回风空调机组AUM1215 15%新风台11000074.5116.93.3518.98153505.56Row左4吊顶式新风带一次回风空调机组回风工况机组AUP060B60HILB台2600043.967.32.1452.328036Row左 1右1 注明:组合式空调箱功能段,混合段 初效(G3) 中效(F5) 表冷(6排) 送风机段附件1:风机盘管清单及技术参数表(762台)室内条件,DB=26,WB=18.7(HR50%)序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接管方式技术参数(盘管高档时的参数)左右风量 (m3/h)冷量(Kw)水量(m3/ h)水阻(KPa)余压(Pa)功率(W)噪声≤dB排管数量102-H台5033173402.150.4115049423Rows203-H台11450655103.250.58225068433Rows304-H台12666804.050.7313.55078453Rows405-H台6632348504.750.85215095473Rows506-H台31121910205.81.022850122493Rows607-H台61164511906.91.221350142513Rows708-H台49341513607.851.392950161503Rows803-L台6030305103.250.58221246363Rows904-L台15075756804.050.7313.51259383Rows1005-L台16575908504.750.85211275423Rows1110-L台44017009.01.511712154483Rows附件3:送排风机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表(31台)序号设备名称设计编号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及位置风量(m3/h)全压(Pa)功率(Kw)单位数量备注1低噪风机箱(排风)PF-B1-1HTFC-I-10落地:(1)-(2)/(A)-(B)45002501.5台1低压配电室排风2低噪风机箱(双速送风)S(B)F-B1-1HTFC-II-12落地:(1)-(2)/(A)-(B)8300/5400440/1974.0/3.0台1负一层设备用房送用3低噪风机箱(送风)SF-B1-1HTFC-I-10吊顶:(2)/(M)40002001.5台1太平间和医疗废物间送风4低噪风机箱(排风)PF-B1-2GDF-4.0-1消音型吊顶:(8)/(L)-(M)24002000.8台1此区域房间排凤5低噪风机箱(排风)PF-2-1GDF-3.5-8消音型吊顶:(1)/(M)12861970.18台12F透析配电间和库房排凤,节能风机6低噪风机箱(排风)PF-2W-1HTFC-I-NO.12落地:(4)-(5)/(D)-(B)44001611.1台1大厅中庭,节能风机7低噪风机箱(排风)PF-2W-2HTFC-I-NO.12落地:(4)-(5)/(D)-(B)44001611.1台1大厅中庭,节能风机8低噪风机箱(排风)PF-2-2HTFC-I-NO.9吊顶:(3)/(E)17703090.55台12F透析值班室排风,节能风机9低噪风机箱(排风)PF-W-21HTFC-I-NO.12落地:(4)-(5)/(K)62904282.2台11F-17护土站区域排风10低噪风机箱(排风)PF-W-20HTFC-I-NO.9落地:(2)/(J)20504150.55台1负一层医疗废物间排风11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9HTFC-I-NO.9落地:(2)/(J)28604190.75台1负一层太平间排风12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8HTFC-I-NO.12落地:(3)/(H)62904282.2台11F-17配餐间排风13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7HTFC-I-NO.15落地:(3)/(G)76704933台11F-17护土站处置、治疗、抢救室排风14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6HTFC-I-NO.12落地:(3)/(G)62904282.2台13F-17护土长办、2F中间血透室排风15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5HTFC-I-NO.12落地:(3)/(G)62904282.2台13F-17医办和1F档案及会议室排风16低噪风机箱(排风)PF-W-1-14HTFC-I-NO.10屋面.落地35703491.1台143F-17卫生间排风17低噪风机箱(排风) SWF-I-5.5一期门诊屋面.落地75004301.5台2一期门诊大厅中庭排风,节能风机总计 31